关于建立少数民族风情旅游示范区的建议

  • 2014-11-04    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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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极强的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现。旅游业对地方经济的拉动性、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柳州有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秀美的山水和壮、苗、瑶、侗等浓郁的多民族风情是柳州发展旅游业的优势。目前我市的民族风情旅游发展较为迅速,别开生面的苗族坡会斗鸟、斗马节,雄伟壮观的侗族风雨桥和鼓楼等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春节、国庆等黄金周的民族风情游收入连年增长。但各县区之间旅游资源依然比较分散,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率依然不高,尚未形成连贯的、成规模成品牌的旅游线路或片区。为此建议:

1、打造“柳州少数民族风情旅游示范区”,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市领导亲自担任负责人,从市级层面高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提高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率,统筹推进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大在财税、投融资、用地、产业融合、富民增收、生态补偿、项目推进、企业扶持等方面的鼓励性和引导性政策扶持。

2、“柳州少数民族风情旅游示范区”以三江县、融水县为中心,整合周边的民族风情旅游资源,捏合线路,重点打造出“民族风情旅游圈”的概念,整合、包装后进行品牌化宣传推广。

3、建立旅游示范区各县、乡旅游点之间的合作共赢机制,在道路的修建、连贯通畅,在客流信息的共享、互相宣传上实行合作,真正让示范区内各景点景区的交通、人力、信息等资源实现共享,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从而实现柳州民族风情旅游的整体发展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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