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九三学社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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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2010年,柳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老有所养”工程,从6月1日起,柳州市年满68岁(原70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办理《老年人乘车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但《老年人乘车卡》规定老年人乘车卡无效乘坐郊区公交汽车线路。2010年9月18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柳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柳政办〔2010〕191号)第九条规定:“我市户籍(含市辖六县)的68周岁以上(含68周岁)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后,凭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含在市区内运行的民营公交车辆),在实行公交城乡一体化的地区,老年人乘坐农村公共汽车的车费,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优惠或者减免。”为了更好地落实柳州市委、市政府“老有所养”工程和柳政办〔2010〕191号文精神,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形成全社会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让68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郊区线路公交汽车。
建议:
一、取消《老年人乘车卡》中老年人乘坐公交汽车范围的限制,给予68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柳州市内和郊区公交汽车。
二、实行《老年人乘车卡》年检。为掌握老年人乘车动态,《老年人乘车卡》每年年检一次。年检时简化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办理乘车保险。公交公司在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乘车卡》的同时办理意外保险,办理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分级负担。
四、认真落实补贴政策。因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五、加强服务与监督。运管、财政、老龄等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服务与指导工作,确保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规定和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六、做好宣传工作。要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同时,温馨提醒老年人文明乘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