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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三学社:
你部门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上年结转和结余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4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5.14万元,本年支出144.76万元,收支结余1.8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缴纳所得税0万元,其他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和结余1.45万元,本年收入145.14万元,本年支出144.7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三、决算公开有关要求:
(一)公开主体,柳州市本级各部门和单位是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负责本部门的决算公开工作,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决算公开后的说明解释工作。
(二)公开时间及形式,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文后于2016年8月14日主要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平台、柳州市的信息公开平台、本部门门户网站的首页明显位置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等相关内容。
(三)舆论回应,决算公开后,要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及时解释说明,回应社会关切。不公开部门决算的单位,要向我部提供不予公开的法律及文件依据,并做好向社会解释的准备工作。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与我部沟通,妥善回应。
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报送我局(对应业务科室)。
附件:1.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柳州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