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政协委员、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主任唐劲松
2016-10-11 《柳州日报》 记者陆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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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推行强制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加强城市郊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些看似陌生却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提案,来自市政协委员唐劲松。
现为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主任、民革柳州市委会副主任的唐劲松,从事律师行业11年,他善于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履职,对公民权利的维护和义务的履行尤为关注。履职5年来,他通过深入调研提出了十多件提案,内容涵盖法律和社会治理。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正式将社区矫正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设置于社区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唐劲松发现,当时我市虽已在各社区初步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但极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不少社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只有一个工作人员,而且还是兼职;矫正工作方式单一,对矫正人员的考核、奖罚制度不健全等。
2012年,在走访调研后,作为第一提案人的唐劲松,提出了《关于尽快推进和完善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建议设立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并规范社区矫正制度等,受到了市政府的重视。如今,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取得了长足进步,社区服刑人员近年来的重新犯罪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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