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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提案委在政协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全体提案审查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了1、提案委2009年工作总结和协商讨论2010年提案工作思路。2、对十届三、四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表彰初选名单进行审议。
今年以来,提案委在市政协党组、主席会、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和在行动中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努力使政协提案工作在我市实施“二次创业”,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发展战略的进程中有新的进展,做出了新的成绩。全体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专委工作总结并对2010年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
按照《市政协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案委对参评范围的提案进行了综合评估,提出预选名单;在对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走访的活动中,广泛征求了提案承办单位的意见,针对他们推荐的提案进行了充实修订;与市政府督查部门举行联席工作会议,听取了他们的意见,进行综合调整,最后形成初审名单。12月9日提交本届提案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这些送审的优秀提案,从届别看,十届三次全会以来的提案21件,占提案总数192件的10.9%;十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24件,占提案总数231件的10.4%,符合《评选表彰暂行办法》规定的10%比例要求;从提案来源看,来自委员个别或联名的提案30件,占总数的66.7%;来自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15件,占总数的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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