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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更好地助推司法“阳光透明”

  • 2014-07-01    社会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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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受市中院邀请,市政协组织5名委员列席旁听了文某某和唐某某不服法院评估、拍卖一案的庭审,并对法院庭审情况开展了现场评议。据了解,政协委员列席旁听并评议法院庭审,这在市中院还是第一次。

委员们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庭审结束后与庭审法官进行了座谈评议,大家就庭审程序是否合法、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等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对案件进行法理剖析,对庭审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如何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发表了意见建议。

图:委员们参与案件庭审廷议

委员们表示,政协委员与法庭零距离接触,既是对法院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也是委员的自我学习、宣传法律的过程。

市中院副院长杨晓春在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后,感谢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肯定,表示将继续采取邀请政协委员对该院工作进行阳光评议,促进审判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图:唐劲松律师(上)和梁红胜律师(下)在评议会上发言

今年以来,市中院大力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主动邀请市政协委员参与重大案件的庭审过程,如,安某某涉嫌侵吞国有资产案,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等,切实提高司法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加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既丰富了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形式,也有利于促进和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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