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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惠民资金 让百姓得实惠

  • 2014-06-11    社会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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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常委会建议起泡:柳州市出台“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意见

 

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印发了《柳州市关于建立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相关建议得到了采纳落实。

去年,市政协十一届常委会把“关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确定为2013年市政协常委会的集体协商专题,并成立课题组由市政协党组成员赵建华领题,社会法制委配合完成课题研究。课题组把全市的社区按机关型、企业型、社会型、城乡型等四类社区进行划分,在四类社区中抽取10几个具有典型代表的社区进行深入调研,发现以盈利较好的大型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社区建设发展比较好,如五菱社区、柳钢社区,这些以大型企业职工集中居住的社区因为得到企业资助,社区办公环境宽松、环境卫生治理好、社会组织发展蓬勃、居民文体活动丰富。而其他类型社区虽有一些政府和社会投入,但都基本上存在社区建设发展相对较差的问题,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迟缓,缺乏资金投入和人才引领。在课题组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协常委会又专门组织市政协常委对我市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进行了专项视察,于市政协十一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关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基层公共服务”常委会建议案,并报送市委。建议指出,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基础在社区,要扶持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建议出台优惠政策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建议案》中关于设立“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的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采纳,其中关于惠民资金的拨付额度、用途、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建议被完全吸收进《意见》中。

《意见》明确从2014年起,为每个城市社区每年安排社区惠民项目资金10万元,由市、城区财政按1:1比例分别列入财政预算。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公益民生设施维修、环境卫生治理、特困群体帮扶、居民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等,实行专款专用,由社区居民或社区组织提出申请,社区党组织受理,召开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城区惠民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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