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走访林业局求升级之策
关于对柳州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建议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林场作为我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主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中承担着艰巨任务,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党和国家对林业事业、林场干部职工的关心与关注,也是有效改善林场职工基本生活条件,保障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稳定职工队伍,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柳州市现有12个国有林场,其中:市属1个,县属11个,分别是:柳州市苗圃林场,三江县牛浪坡林场,融安县西山林场,融水县贝江河林场、思英林场、泗涧山林场,柳城县凉水山林场,鹿寨县林场,柳江县三伯岭林场、冲马岭林场、龙汉岭林场、鹿岭林场。全市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68.74万亩,住宅总面积102264平方米,职工总户数2091户,林业总人口6760人,户均住宅面积48.9平方米。林场职工住房大都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左右,普遍存在结构不合理、面积小、配套设施不完善、达不到抗震要求等,且因建造年代久远,年久失修,都不同程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威胁着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因林场经济效益不好,基本上没新建职工住房,职工也无能力外出购买商品房。
一、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任务。2009年,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有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2010年,自治区林业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前期工作的通知》(桂林营发〔2010〕56 号),我市各林场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前期工作,经过认真调查核实,除了柳城县凉水山林场外,我市11个国有林场计划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计划改造总任务为1308户,建筑面积121453平方米。
2010年,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厅、住建厅、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广西同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0]675号)文件精神,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实施,年度建设任务为360户,建筑面积28052平方米,其中:原址重建68户5440平方米,异地新建244户20152平方米,翻修加固48户2460平方米。项目实施单位是:西山林场60户5602平方米、贝江河林场120户8140平方米、鹿寨县林场180户14310平方米。
2011年计划实施危旧房改造789户,建筑面积77891平方米。其中:原址重建184户21480平方米,异地新建385户44169平方米,翻修加固220户12242平方米。
2012年,计划实施危旧房改造159户15510平方米。
(二)工作进展情况。目前,2010年启动实施危旧房改造的林场中,只有西山林场已开工,且把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与场部搬迁结合起来,同步推进,进度较快,房屋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贝江河林场已落实建设土地,正在办理报批手续。鹿寨县林场建设用地还未落实。
2011年建设任务计划已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国家计划还未下达,具体任务以国家下达为准,项目涉及8个林场,各林场按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认真编制了建设方案,市林业局、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对各林场的建设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并已批复了各林场的建设方案。大部分林场已落实建设用地,进入规划、报批阶段。
2012年建设任务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土地落实难。一些林场因土地地质结构不好,或者是交通不便,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职工一致要求异地新建,但土地很难落实。建议各林场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职工意见,对于异地重建的,尽量克服困难,想办法解决用地问题;依据区国土厅、区住建厅《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7号)文件精神,建议各有关县政府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纳入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确保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供应。
(二)报批手续办理难。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政策性强、报批程序复杂,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林业、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而有些县或有些部门领导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建议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解决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困难作为为民办实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民生工程的大事来抓,共同推进。希望有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给予重视,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程。
(三)建设资金不足。我市大部分林场经济状况都不太好,职工收入低,危旧房改造资金不足。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对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困难等问题高度重视,在国有林业局、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林规发[2010]266号)等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采取中央补助、省级政府配套、市县政府支持、国有林场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方式解决。其中央补助每户10000元,省级人民政府配套每户10000元,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目前广西区内如南宁市政府计划按每户1万元安排配套补助资金。建议市财政按每户5000元安排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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