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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获采纳 政协履职显实效

  • 2010-09-27    傅韵陶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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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获采纳 政协履职显实效

——柳州市规范社区用章管理

 

日前,柳州市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使用的意见》,标志着该市社区用章管理规范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这是群众热情提供线索,政协积极履职,政府采纳委员建议三方共同努力结出的又一硕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社区居委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所承担的职能也越来越多。然而,社保、计生、工商、医院、学校、保险公司等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及盈利性组织,在办理各项事务时,纷纷要求社区出具居民家庭关系、经济收入、有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情况等各种五花八门的证明材料。由此,社区公章成为“万能章”,社区成为“多管局”,承担了许多政府、甚至社会中介机构本应承担的职能。

在柳州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期间,群众热议社区居委会公章 “被万能”的尴尬情形,引起了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根据这一线索,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联合两位政协委员广泛深入调研,撰写提交了《关于社区居委会用章管理规范化的建议》提案,建议:“规范证明和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坚持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作出规范性文件,供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老百姓施行,减少重复劳动,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为构建和谐社会规范为民措施”

柳州市民政局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充分征求各界意见后,参照外地先进做法,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使用的意见》,明确了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及印章使用的原则、范围、制度及监管,规范了社区居委会的用章管理。

据悉,目前柳州社区居委会用章的规范化管理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仅银山社区,规范前平均每月用章87次,开具证明56份;规范后减少到平均每月用章35  次,开具证明27份。社区李主任高兴地说:“规范社区居委会用章,不仅仅是减少了社区非职责范围的工作量,让我们有时间和精力更好地在职责范围内为社区居民服务,更重要的是,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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