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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一方净土

  • 2011-12-08    文/傅永新 社会法制委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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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一方净土

——我市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纪实

我市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近五年来,全市有步骤、有计划地深入社区,系组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律咨询、化解民间纠纷、防止集体上访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社区居民反映,“这确确实实是一项深受欢迎的民心工程”。  

结合实际,创新形式   201011月的一天晚上,家住阳光100小区的郑先生带着儿子来到社区小广场,参加了由柳州城中区司法局、城中区团委、潭中街道办事处、西雅社区联合举办的“法律进社区”活动。郑先生说,让孩子从小知法守法是非常重要的。

这台主题为“欢乐城中,与法同行”的晚会受到了辖区单位及居民的欢迎。晚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为主,穿插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泼有趣,现场气氛热烈。

相比于以往的“送法到基层”,我市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显得更加贴近民众,普法宣传的方式也多种多样。

位于柳南区西郊的十一冶社区曾经面临着社会治安隐患突出的问题。由于该区居民多是破产企业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居民思想波动较大,开展普法工作困难重重。

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社区居委会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长廊,每月定期刊登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在某驻区单位企业破产重组时期,社区居委会及时向居民宣传有关企业破产、失业职工如何使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等内容,让失业职工感到有法可依,并学会依法维权,顺利走上新的岗位。

十一治社区内的老年大学和文明学校也成为了普法工作中的“重要阵地”。每月一次的法律义务宣传都会开展法制演讲、放映法治教育片、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并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制专题讨论。由于案例贴近生活,形式生动有趣,居民参与热情高涨。这一活动对提高居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如今,十一冶社区已初步建成了一个管理有序、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并先后荣获了柳南区、我市“十大品牌社区”的称号。

扩大队伍,提升效果    

扩大普法宣传队伍是提升普法效果的基础性工作。

2006年,我市柳南区在全市率先组建了一支以公、检、法、司、律师等行业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夕阳红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尽管这支宣传队伍队员的平均年龄已达65岁,但他们普法热情高涨,长期深入到辖区街道、农村、社区、学校,足迹遍布柳南辖区的各个社区。他们在社区开办法制夜校,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难题;到街边摆摊设点为行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到调委会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到机关对上访人员进行沟通说服,到文化市场进行义务监督…… 

“五五”普法以来,这支“夕阳红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出点子、办活动,积极配合我市柳南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有声有色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500多场活动,受教育群众近万人次。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形式,它对于提高社区居民法治意识,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五年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我市创造了法律氛围下的和谐与平安,我市先后荣获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062010年全国法制教育先进城市”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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