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委工作动态

柳州市开展12.4”法律进校园活动

  • 2011-12-05    社会法制委编辑

内容导航:

我市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青少年法制

教育基地经验交流活动

12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施行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日,我市在市第六中学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经验交流会活动。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主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部门成员单位,市直单位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司法局、教育局分管领导,城区中小学校分管德育、法制教育的校领导和政教主任,市第六中学部分学生近500人参加了当日活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明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协党组成员赵建华参加了活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陈柯对我市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胡副市长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作了强调讲话。

胡副市长要求,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着重抓好推进“法律进课堂常规化”工作,坚持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学校为主阵地,有系统地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要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采取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素质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拓展法制教育空间。要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教育内容上,要从内容成人化、单一化向符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转变;在教育渠道上,要从单一的法制课教学,向各学科的渗透教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校管理育人等全方位教育转变;在教育方法上,要从单一讲授法律条文向促进学生理解法律精神转变;在教育形式上,要从传统灌输式教育向启发式、参与式教育转变;在教育效果上,要从单纯使学生畏惧法律向既尊重法律权威又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转变。

活动当天,还召开了柳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经验交流会,会上市岩村路小学、市第二十五中学、市第六中学等我市三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了经验发言,他们的做法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到会学校领导表示,要以三所学校为示范,认真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660369
    版权所有:(C)201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