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建议:实行各种优惠政策,兴办养老机构,依托社区开展居家服务
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51.22万人,占总人口的13.91%,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分别为12%和13.59%)。这个问题,引起了我市社会各界和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昨天召开的市政协十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就通过了将“建立健全柳州市养老机制”作为常委会2009年集体协商课题之一。
现状:养老服务在摸索中前进
今年8月底,市政协主席胡锦朝率领市政协常委到市福利院、柳北区居家试点养老单位宏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进行了视察。据了解,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入公园、入公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实行优待;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今年提出的“十大民生改善工程”就有“老年愉悦工程”,将通过实施这个工程,使老年人心情愉悦,安享幸福晚年。
在柳北区胜利西等8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中,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无偿、低偿服务项目,3年来共为3553名6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这些服务机构的成立,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三无”老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了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
问题:养老服务尚未形成规范
目前,我市按60岁老年人计算,每1000名老年人才拥有床位16张,90%的养老机构只能提供基本的住养服务而无法提供个性化服务。在册的897名工作人员中,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生只有86人、护士108人。民办养老机构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没有完全到位。
此外,在视察中,不少政协委员发现,城镇生活困难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偏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金偏低;农村参保率还不够高,养老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我市现存的养老服务机构存在数量少、规模小、服务水平偏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导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仍处于松散和自发阶段,尚未形成规范的工作体系。
出路:养老服务不妨以社区为依托
为了更好地建立健全我市养老机制,政协委员们建议将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90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适当的长寿补贴,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办理70周岁以上老人优待证范围扩展到市属所有县;实行养老机构与就近医院挂钩,方便老人就医;对70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免挂号费,60至69岁老年人挂号实行半价优惠;适时为70岁以上老年人和危重病人安装“一键通”应急呼叫系统,变“事后抢救”为“事前救助”等等。
市政协文教卫体委主任黄松涛认为,各级相关部门应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经批准建设养老机构的用地,优先安排,减免有关费用,保证民办养老机构在规划、建设、费用等方面,与公办养老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重点扶持社会福利院,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形成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确保每个乡镇建有敬老院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县、中心乡镇福利救助中心。成立县(区)、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本辖区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组织专业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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