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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液化气充气过程中按气缸实际重扣除皮重的建议

  • 2012-08-21    吴明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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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化气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燃料,是广大市民的生活助手。我县县城仅有一家液化气站,按照常规的做法,每瓶气罐经过检测后均标有气罐本身重量,分别为15.816.516.817.2不等的皮重量,每瓶气罐充气容量为14公斤,充气后每瓶气的毛重量为皮重加上14公斤,是几多就是几多,当时气价每瓶是几多钱,用户就得开几多钱,表面上是合情合理,无可非议。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使用时间久了气罐里多多少少会留有残渣,皮重量就不会是罐身原来的数字,而是有所增加了的。有市民做过试验,17.2的气罐在家里称的重量为17.85公斤,皮重多出0.65公斤,在充气时,工作人员只管在磅秤键盘上按17.2公斤+14公斤=31.2公斤予以充气,实际上液化气净重量只得13.35公斤,出现短斤少两0.65公斤,按当时气价129/瓶计算,用户无形中多开支5.98元,也就是说,气站每充一瓶液化气有意多赚5元左右的利润,一天下来多出的利润就可想而知了,这是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气罐既然上了磅秤为什么不称出实际皮重来扣除呢,这是“认圆不认扁”逻辑,是部门的“霸王条款”。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予以纠正,杜绝这种“短斤少两”的做法,还市民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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