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实行林权制度改革是广大农民安心搞好生产加快脱贫致富的一项惠民政策。全国各地都在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都有林改任务,包括外业勘界、内业录入,发证进度等项指标,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大家都在采取有力措施来保证任务的完成,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山林权属纠纷涉及面广,错综复杂,村与村有争议,屯与屯有争议,户与户有争议,等等。从三江县目前情况来看,全县集体林地面积278.6万亩,勘界任务155万亩,已完成186万亩,占年度任务120%;录入面积任务134万亩,完成150万亩,;发证任务134万亩,完成118万亩,占任务87.7%。有林权纠纷828起,争议面积2万多亩,已成功调处纠纷 617 起。纠纷面积较大的宗地基本无法调解,如泗联村与牛浪坡林场的纠纷地1000多亩,百花屯与脑寨屯的纠纷地500亩,虽经多次组织双方到现场调解,但由于原因复杂,村组干部不愿意在协议书上签字,户与户之间的纠纷,户主不愿意签字,这样影响了发证的进度,也阻碍了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权属争议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树立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不要一味追求进度,要在调处好各种权属纠纷的基础上才颁发林权证书,要对农户负责。
二、切实加强对林改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把山林纠纷调处责任落到实处。
三、建立和完善排查汇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进行分类,建立台帐。
四、林业、国土、水利、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针对排查出来的纠纷案件进行有效调处,并将调解情况按时上报县级林改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林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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