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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三江县民政局认真落实上级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继2014年完成23个农村幸福院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进年16个点的建设。
认真选点,积极推进。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出台了《三江县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乡镇申报建设地点,局领导组织工作组深入实地调查初步确定选点,带设计部门到确定选点进行实地规划、设计,确定施工工程队,签订施工协议,进场施工,组织验收,投入使用。每个环节都跟进督促,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因地制宜,确定类型。在农村幸福院建设中,我县按照“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两种类型。一是示范型“幸福院”,即在条件较好的村中配套建设“农村幸福院”;二是基本型“幸福院”,即充分利用侗族鼓楼文化活动阵地、礼堂、仓库、闲置校舍、老五保村、老村部等房产资源,进行整合修缮。两种建设类型的归类既有效解决了“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场所,又促进了闲置资源的开发再利用。
资源整合,合理规划。我县立足本地实际,融合各种资源,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村“幸福院”建设规划,2014年整合示范老人协会资金10个,2015年整合示范老人协会资金6个,有效的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为农村老人提供更为合理方便的活动场所。
统一规划,彰显特色。 农村幸福院项目实行“三统一”,既彰显养老特点。统一标牌制作:各村“幸福院”统一规范名称为“三江县XX村农村幸福院”,制作35X180cm尺寸的银底黑字牌匾悬挂在活动室大门;统一制作制度上墙;统一室内布局:配备桌椅、厨房用品、活动室电视机、影碟机、电风扇;统一采购活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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