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和谐与发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分重要。多年来,我们在认真分析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不和谐因素及其成因,准确把握人民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着力点,围绕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促进民族和谐,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少数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社会条件的不同,各民族间的社会发展也很不平衡。居住在我县的壮、侗、苗、瑶等少数民族,他们除了与汉族地区的发展有一定的距离外,各民族间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少数民族村屯,由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相当落后,甚至尚未跨过温饱线,如本县老堡乡朋界屯的瑶族同胞,解放几十年了,尚未出过一个初中毕业生。他们很少与外界接触,有的家庭甚至就那么几套碗筷一口锅,生活仍靠救济。在同一民族内部的不同地区之间,社会发展水平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我县同属侗族居住的溶江、浔江和苗江三个地区,其经济发展的后劲和前景都不相同。东部的浔江地区产业结构得到较好的调整,主导产业具有一定的规模,而西部的溶江、苗江地区相对滞后。由于落后,社会矛盾仍比较突出,有的为争一点田水而伤害了性命;有的为争那三分耕地而拳脚相加。一些地方封建意识、宗族势力仍在左右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理想境界与这些地区的距离还相差甚远。要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连串问题,使之与较发达的地区同步,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因此,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就必须切实加强学习,要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学习贯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学习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有关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所需的业务素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现实问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问题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形式,更好地团结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对政协各参加单位及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活动中,还要注意加强思想上的引导,真正树立参政为民的思想,坚持调查研究,了解民风民俗,反映社情民意,为少数民族传呼声,找路子,想办法,寻措施,解难题,为党委、政府出谋献策,动员社会的各方力量,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正确定位工作。政协章程对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有明确的规定,指明了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任务、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在民族工作方面,人民政协的任务主要是宣传和协助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反映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在宗教工作方面,人民政协的任务主要是宣传和协助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支持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仰者,为祖国的建设和统一贡献力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明确了政协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确定了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思路和方向,我们的工作就会有据可依,有条不紊,有声有色。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县政协民族工作定位为“促进发展、引导适应、维护稳定、共建和谐”。也就是通过“促进发展、引导适应”这两个途径,达到“维护稳定、共建和谐”这两个目标。促进发展,就是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适应,就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宗教工作中的一项长期性工作,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做到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时,充分利用宗教联系面广的优势引进资金参与救灾、扶贫、助学等公益事业活动。如近几年来,我县福禄寺和香林寺的宗教界政协委员与广东、香港等外地信众友好往来,为到我县扶贫、赈灾、助学的外地信众做好接待工作,为我县的扶贫赈灾事业作出了贡献。
三、 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做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功。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我县政协结合实际选择了包括《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贯彻与实施、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民族乡整村推进、民族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展民族医疗卫生事业、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村寨防火、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三农”问题、农业基地建设、发展县域经济、小城镇建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茶叶产供销问题、油茶低改及病虫害防治、宝石加工、村级公路建设、外商投资、贫困学生生活状况等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系重大的问题作重点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四、开展民族法制宣传,举办民族文化教育。为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县的《自治条例》,使之深入人心,县政协领导和民族宗教界委员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及民间活动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2006年6月在八江乡举办交界四乡侗族歌手比赛活动,以《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等为主要内容,以山歌对唱及散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期间共印制宣传资料18000份发放到群众手中,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积极支持县语委举办为期40多天的第二期侗族歌师、歌手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27人,邀请自治区语委派员到培训班就民族政策、民歌创作讲授,培训班取得预期的效果。
五、 发挥政协优势,增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民族团结搞不好,就不可能有国家安宁和社会的和谐。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发挥联系面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位置超脱等独特优势,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切实发挥作用。我们在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基础上,自觉、主动地协助党委和政府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由三江县政协和贵州省黎平、从江、榕江、锦屏、剑河县政协以及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政协共同发起的湘、黔、桂三省(区)七县政协工作联系会第一次会议于
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民族宗教问题与国家民族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经常认真地思考问题、总结工作、积累经验,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勇于探索、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县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侗乡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7年10月
上一篇: 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 做好各项工作 || 下一篇:普法侗歌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