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由政协副主席贾寒春主持。政协主席潘爱国、副主席孔庆军、何来源、赖苗出席、县政协常委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协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协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对全县工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提案分类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融水县政协委员小组活动制度;审议和通过委员有关事项;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
会议要求,各位委员要加强理论学习,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科学履职水平和能力,推进我县政协工作新发展。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族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推动融水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积极完善民族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和沟通协调机制,为多形式实行民主监督提供好保障。发挥委员界别桥梁纽带作用,认真探索发挥界别的方法和途径,使之成为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强政协队伍建设,开展委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完善委员联络制度,积极探索委员约谈、委员述职、强化委员履职管理。找准委员与本职工作的结合点,为委员搭好干事创业的平台。加强对委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委员珍惜荣誉,通过制度约束,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忠实履行委员职责。
县政协主席潘爱国在会上强调,工作人员要对此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形成文字,加以完善。委员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七项重点”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消除不良的思想和作风,把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切实做好我县的助学扶贫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积极响应自治区政协的号召,以深化“委员行动工程”为载体,积极参加教育精准扶贫,为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实现“两个建成”,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党代会精神。会议期间进行分组讨论和联组发言,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各项决定。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