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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林业局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通报

  • 200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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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了拓展民主监督渠道,增强民主监督意识,推进政府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县政协常委会于2008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对县林业局进行民主评议工作。这次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县林业局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的工作情况。评议采取的方式是视察、走访、座谈、测评。现将民主评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基本情况

县林业局领导班子重视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按照县委的布置和安排,成立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先后制定了学习方案、工作方案和各个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部职工末位淘汰、廉政建设等制度和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了创优服务承诺。通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林业干部职工队伍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强化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社会、群众的认可和好评,林业局的形象和地位不断提升。

二、取得的主要业绩

(一)主动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竹木税收工作。上半年,完成竹木税收任务6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二)加强林区治安管理工作。上半年,查处各种刑事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60件,刑事拘留19人,逮捕犯罪嫌疑人23人,取保候审13人,移送审查起诉34人;没收无证木材、非法运输木材2652.41立方米,依法没收上缴木材变价款及罚款208.95万元,办案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没有发生被投诉现象。(三)加强对林业生产工作的宣传和指导。截止6月底,累计完成造林5.8049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39.88%;完成育苗面积2286亩,占任务的228.6%;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完成44.2万株,占任务的110.5%;中幼林抚育完成7.4887万亩,占任务的107%;毛竹低改已全面开始进行设计、施工。(四)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做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与回收、育林基金征收工作,已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79253m3,已实际生产销售商品木材(即回收采伐证)5247m3,发证、回收数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23%、1024%。完成育林基金征收148.82万元,为去年同期征收112.83万元的131.9%,占今年拟定计划任务1200万元的12.4%。(五)做好林产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新引进竹木加工企业5家(其中竹材2家、木材3家),共完成招商引资1500万元,占今年计划完成6000万元的25%。完成原有林产工业改扩建任务500万元,占800万元任务的63%;完成林业产值9719万元,占今年任务2.31亿元的42.07%。(六)抓好林业纠纷调处工作。今年1—6月,全县共新发生林业纠纷案件14起,立案14起,按纠纷调处工作程序,跨县案件材料已报送市林业调处办,县内纠纷正在调处中。调结历年纠纷积案11件,调结率达73.3%。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办事程序有时不够简化和顺畅。办理有关手续,还不能做到一站式办理,需要到木材公司——乡镇林业站——办证大厅——林业局(或柳州市办证大厅)等几个地方才能办好;二是无证照生产经营木材打击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测评意见

县十届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县林业局进行民主测评,满意率为91.3%。综合评价等次为满意

五、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地点。如从现在的4个办事地点减少到3个或更少,缩短办事时间;同时建议林业局加强协调,争取把区外运输手续的办理放到县里来,方便企业,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建议县人民政府出台激励林区乡镇保护森林资源,加大林区造林工作力度的奖励政策,县林业局应做好相关调查摸底工作提出依据,做强做大我县林业产业;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林业执法干部职工的管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盗伐林木的打击、处罚力度,加强木制品市场的监控,不让黑市交易有生存的空间;四是加大毛竹低改的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高标准的毛竹低改示范点;五是对小规模、耗材大的企业或厂家要逐步淘汰关停,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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