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我县印发《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垃圾分类规范化处理,提出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到2025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其中,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为推动餐厨垃圾的规范处理,我县引进融安融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我县唯一获得收集、运输、处置融安县范围内的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的企业。2022年9月,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通告》,同时融安融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对融安县城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县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
但是,我县餐厨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推广难。经估算,我县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约30吨,但目前融安融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每天只收运到3-5吨餐厨垃圾。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处理主要是私自卖给养殖户,每年有几千至几万元不等的收入,经济利益受损,拒不配合。当前,90%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没有得到推广,如天禾城大酒店等企业;部分事业单位拒绝收运,如县实验中学、遂融小学等单位。二是收运难。目前,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对垃圾分类意识薄弱,餐厨垃圾分类不准确。如:我县大部分学校餐厨垃圾就是潲(汤)水,其后厨的菜叶、菜根、肉皮、变质的蔬菜等都被当做生活垃圾丢弃,学生还将碗筷、瓶子等丢弃在餐厨垃圾桶内。此外,大部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存在将干湿餐厨垃圾分别存放,将干的餐厨垃圾私自卖给养殖户,将汤水留给专门收运企业,既可应付检查又不影响收益。如:长安中学、融安第二中学、融安高中等单位,以及90%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存在该问题。三是管理难。大部分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由于利益受损等原因,抵触我县关于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要求,不支持餐厨垃圾的分类及收运,特别表现在不允许或不支持专用餐厨垃圾桶设置,甚至设置在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的厨垃圾桶被随意丢弃、损坏。
为此,建议: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县城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教育等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学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分别对管理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宣传引导,让全社会了解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处置的重要性,号召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支持垃圾分类和垃圾规范处理,提高全社会保护环境,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识。
二、采取有力举措加强管理。一是重申要求。由县城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全县餐饮服务经营企业、有食堂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召开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等形式,重申我县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工作要求。二是约谈整改。对不支持、不配合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约谈,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三是签订协议。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通告》,组织全县餐饮服务经营企业、有食堂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限期与我县有资质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的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
三、严格执法及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执法。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对随意倾倒餐厨垃圾、未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将餐厨垃圾交给未获得经营许可权的公司或者个人、将餐厨垃圾喂养畜禽,以及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不按规定建立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二是抓典型曝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企业、单位或个人,抓典型进行公开曝光,提升法治的震慑力。三是加强投诉举报。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据实举报违反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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