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通过开展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治理、烟花爆竹禁放、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实现逐年改善,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蓝天保卫战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秸秆露天焚烧问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春耕、秋收和榨季期间,秸秆露天焚烧火点依旧“遍地开花”,浓烟四起。我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已经组织开展了秸秆禁烧工作,但收效甚微,且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多次进行信访投诉。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禁烧宣传不到位。群众对秸秆焚烧的传统观念未转变,没有意识焚烧的危害性,图省事方便直接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二是禁烧管控不到位。执法工作跟不上,网格员疲于应对产生厌战。三是秸秆综合利用不到位。现有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消化秸秆的能力不足,没有建立收储运机制,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少,大部分区域没有综合利用的途径。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普惠性民生福祉的追求愿望越来越高,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势在必行。
为此,建议:
一、强化秸秆禁烧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禁烧意识。相关部门、乡(镇)创新形式和渠道,加强秸秆立体化、广角度、全方位的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全面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对资源化利用的认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村(屯)会议,文艺演出、发放资料、树立标识牌、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手机短信微信、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政策系列宣传,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立体宣传网络,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筑牢秸秆禁烧监管防线。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联管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层层细化落实。一是筑牢网格监管防线。建立健全县、镇、村、屯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行政村一级责任主体抓好落实,以自然屯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各级秸秆禁烧网格员;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建立“镇包村”“村包屯”“屯包户”监督机制,并强化考核问责。二是强化执法。据了解,我县已划定秸秆禁限烧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相关部门应依法严格查处违规露天焚烧秸秆的法行为,并适时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引导群众焚烧秸秆。各乡(镇)加强重点防控时段秸秆禁烧巡查,落实网格员火点处置责任,提高秸秆火点处置效率。
三、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种植、机械化收割、粉碎还田,从源头上解决秸秆利用问题。二是加快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企业投资秸秆商品化生产经营,把秸秆综合利用产品推向市场。进一步解决好秸秆的“出路”问题,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的肥料、饲料、原料、燃料、基料“五料化”综合利用和还田技术推广。三是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通过“群众主动收集、机械设备打捆、企业(合作社)设点”的方式,建立完善的秸秆收储点,加快建立“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四是推广和指导分散式秸秆就近还田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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