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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建议

  • 2015-03-26    沈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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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制定了一些办法和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城乡环境卫生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特别是节日(春节)期间,农村集市、边远村屯环境卫生“脏、乱、差”反弹严重,说明我们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疏忽和漏洞,关系没有理清,长效机制没能建立或是缺乏实行制度的执行力。当今,公民的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卫生意识还相当薄弱,光靠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隔三差五清理垃圾,光靠政府出钱来为环境卫生买单,绝对是难以为继不可持续的,事实上也是一种懒政行为。为此建议:

    办  法:

1、开征环境卫生税,让每一位消费者都为环境卫生买单,多消费多买单,解决环境卫生工作巨大资金缺口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2、国家立法或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集体、家庭、个人对环境卫生的危害行为属违法犯罪行为,应予处罚。法无禁止即可为,如果乱扔垃圾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那么,谁来对环境卫生负责。

3、加强宣传教育,使每一位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都得到提高,让爱护环境卫生成为绝大多数公民的日常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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