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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

  • 2014-12-18    沈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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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美丽乡村工作已经在全区农村铺开,我市大部分农村环境有了较大的改观,美丽乡村工作已经深入人心。但在处理垃圾过程中却存在令人担忧的普遍现象。垃圾处理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填埋,二是焚烧。在国外和国内发达城市,将垃圾焚烧处理与高(1650-1800)热分解、融熔处理结合,便于填埋,节省用地,还可消灭各种病原体,垃圾焚烧炉配备良好的烟尘净化装置,防止大气污染。然而,当前我市农村普遍采用简易垃圾焚烧炉,土法上马,村村冒烟(仿如上世纪五八年大炼钢铁),有型的垃圾不见了,无形的污染却无处不在,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二噁英等致癌物是不争的事实。美丽的乡村,弥漫着呛人的有毒气体,这绝不是我们所需要的美丽。我们不能光为了消灭看得见的垃圾而制造出新的更要命的环境污染源。为此建议:

1.从源头减少有害垃圾,减少塑料制品、化纤产品的过度消费,鼓励资源回收,出台切实可行的禁塑令。

2.推行垃圾分类办法,减少真正需要处理的垃圾数量。

3.推广安全可靠的垃圾填埋方法,区、市级政府要出台农村垃圾填埋池建设标准,创建区、市、县、乡、村、屯、农户多方筹资建设方式,争取有条件的农村聚居区都建设有符合标准的垃圾填埋场。填埋的垃圾现在是废物,将来也许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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