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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经6年,今年是最关键的冲刺年,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发现,关于公益广告新旧标准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在创城考核体系及标准当中,只是对公益广告设置以及破损方面明确要求,每次检查发现有破损的广告都要求及时更换整改,但对新旧方面没有进行明确定义,比如广告内容涉及的时间年限、广告制作时间,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从而会导致检查的人员定义不同、整改效果也会不同。为此建议:
县创城办对公益广告新旧标准问题进行集中研究,统一标准。关于内容方面,只要主题内容符合要求的,不涉及到“建党100周年”“脱贫攻坚”等敏感过时词汇的,建议不作为旧内容广告问题进行整改处理。对制作设置时间方面,建议不做硬性的规定,只要广告不破损的,就不作为问题进行整改处理。
(撰写者:导江乡委员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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