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社情民意--关于加强垃圾处理“村收镇运县处理”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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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开始实施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75个县试点县域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2012年我县被列入首批试点县。目前,我县9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已竣工验收,并配备相应设备和运输车辆。有效地推动“美丽鹿寨·清洁乡村”工作,改变一些村屯“垃圾围村”的现象,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活环境。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镇垃圾处理后期运行成本高、资金短缺。自治区补助资金480万元只能满足建设垃圾中转站和配备相应设备和运输车辆。经初步测算,9个乡镇一年的运行成本约为200万元,县级财政已配套90万元每年的资金,县级财政资金有限,还未达到正常运营的目的。目前,只有鹿寨镇的垃圾中转站和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其他乡镇由于缺乏运营资金无法正常运行。二是垃圾中转站及配套的设备不符合实际需要。边远的小乡镇,如拉沟乡、导江乡,产生的垃圾不多,随着开展“美丽鹿寨·清洁乡村”工作,大部分垃圾可以就地填埋或者焚烧,加之没有经费运行,垃圾中转站及配套的运输车辆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建议:
1.增加“村收镇运县处理”后期运行经费,按县、市、区的配套比例1:0.5、0.5的比例配套;
2.调查研究依据实际需要调整配套设备,同时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