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社情民意--关于开展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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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一般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的璀璨明珠。从历史文化角度上看,古树名木是一笔文化遗产,是一种文化现象的沧海桑田,是一种“活文物”、“活化石”,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历史、人文资源,是一座城市、一个地方的文明标志;从经济角度看,古树名木是我们森林和旅游的重要资源,对发展旅游经济具有重要的文化和经济价值。据了解,至今全市还没有进行过一次系统的古树名木调查,也没有制定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措施和管理办法,相对于别的市县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严重滞后。以鹿寨县为例,全县2011年简单做过一次古树名木分布的调查,全县有402株古树名木,其中不乏有寨沙镇六往村浪洲屯的500年古樟树、黄冕乡石门村河雀屯300年古榕等等,这些古树都很有现实的保护意义,但后续的建档、挂牌、管护人员、制定管护办法都没有落实,还没有真正形成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长效机制。为此建议:
1.做好调查统计,为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开展一次全市的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系统的档案,依其树种、树龄、胸径、冠幅、生长势、生长环境、土壤等做详尽记录,同时对有关古树名木的历史典故、树龄、传说、故事、神话等做好记录整理形成图册并加以宣传,这样既给古树名木提供了依据,又加深了人们对古树名木的认识,还配合打造全市乡村旅游和正在开展的“美丽柳州、清洁乡村”有助推作用,从而也达到积极保护的目的;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保护执法力度。通过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政策及保护的积极意义,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使人们认识古树名木的价值,养成爱护古树名木的习惯,减少或避免人为破坏。严格执行保护古树名木的法规,严厉打击破坏行为,对古树名木保护做出贡献者给予鼓励,对破坏古树名木并造成损失予以惩处;
3.落实保护措施,制定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目前园林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职责不清,必须明确由哪一部门主管。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按实际情况分株制定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并进行检查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出全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4.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的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内。每年从财政中拨出专款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复壮,进行挂牌、建档、设立保护围栏、防治病虫害等等,以确保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