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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认真履职 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 2010-11-30    (蒋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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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区政协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途径,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开展监督。

一、开展政协委员与执纪执法部门联合检查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评议,督促问题的解决。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发挥民主监督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二、在委员视察中实施监督。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由主席、副主席带队,组织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及相关部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

三、在督办提案中实施监督。以督办提案为载体,强化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力促委员提出的问题得到落实解决。

四、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实施监督。区政协认真推荐委员担任各类特邀监督员,组织委员参与全市和全区效能监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政协委员在推进党风廉政、行政效能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民主监督作用,扩大民主监督的实效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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