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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县政协出台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办法

  • 2014-05-15  柳江县政协办公室  言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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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政协柳江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主席会议通过印发到各委室、各政协工作组。这是柳江县政协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政协工作职能特点和征求到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工作的具体举措。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决策和工作部署,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政协信息专报,向县级及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征求到“要更加关注民生”、“要多形式实施民主监督”等意见,该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认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与委员提案、委员调研与视察一样,是政协履职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就是要及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为党委政府提供工作参考、推动党委政府更多地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真正发挥好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党委政府与群众联系沟通的重要纽带、解决关系民生问题的重要推手。

  为此,《办法》要求政协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重点联系本界别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察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要在组织会议、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委员提案等项工作中,收集、整理政协委员、联络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

  《办法》明确,提案法制委员会组织做好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整理、协调服务和跟踪反馈工作,政协办公室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审核和《社情民意信息》专报的报送工作及组织做好必要的宣传工作。 

  《办法》还规定,建立起社情民意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完善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整理→反映→跟踪→反馈”的完整工作链,定期通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况;建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责任制,给政协机关各委室的同志下达每年度的指标任务,不能完成年度信息报送任务的,年终考核取消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每个政协工作组每年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也应不少于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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