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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政协重点提案促县城白阳岭公园管理步入正轨

  • 2014-11-03    县政协办 罗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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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城县政协领导班子再次率队到县总工会,对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白阳岭公园下一步加强管理的建议》进行现场调研督办。目前,县城投公司与县园林所已完成公园管理移交工作,县园林正积极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计划地推进公园其他项目建设。至此,在县政协的有力督办和积极协调下,县城白阳岭公园的有了明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管理步入了正轨。

因城镇建设的需要,20083月,柳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原文化宫所在地白阳岭扩建改造成占地110多亩的文化休闲公园,拆迁原县工人文化宫并在原址范围内划拨30亩土地回建县工人文化宫,工人文化宫纳入文化休闲公园进行规划和建设。按照规划,2013年年初,公园第一期工程基本完成,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各种道路面积为5010平方米,完成了公厕、景观园亭、景观墙等设施的建设,并配备了健身器材一批,公园正式投入使用。 2013520日,县人民政府印发《柳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1391号),明确了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后,白阳岭公园移交县工人文化宫管理。自投入使用以来,白阳岭公园在建设管理中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设施破损、公厕管道堵塞不能使用、绿地杂草无人管理等诸多问题,导致公园无法正常使用,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为此,在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县政协提案法制委提交了《关于加强白阳岭公园管理的建议》,被全会列为重点提案,由县政府督查室交由县总工会承办。为推动此条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今年624日,县政协领导班子率队到总工会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调研督办,并到白阳岭公园进行实地视察。据了解,自启动白阳岭公园改造项目以来,虽然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多次会议,先后印发了五次有关白阳岭公园改造和管理的会议纪要,但由于缺乏直接的职能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引导,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至今仍未完成,极大地影响了公园应有功能的正常发挥和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实地调研及外出考察取经的基础上,县政协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白阳岭公园视察报告》,从及时完善白阳岭公园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及时完善公园的各项功能和安保措施、及时理顺白阳岭公园的管理体制、确保公园运营安全有序等方面对加强白阳岭公园维护和管理提出了参考性意见,特别是结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5月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议由县园林所作为白阳岭公园的管理部门。

县政协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建议得到了县政府的采纳,926日,县政府在县总工会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变更白阳岭公园管理主体,改由县园林所负责接管白阳岭公园管理职权,公园管理经费1纳入县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县园林所按实际支出申请追加拨付。同时明确了县中天城投公司、县环卫站、县文化体育局等为公园绿化、电路修缮、公厕管理、健身器材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基础设施修缮的具体职能部门,要求在今年109日前完成修缮工作,同时县城投公司与县园林所完成公园的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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