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下旬,县政协组织教文卫体委员小组的部分委员,对我县开展以“传承文化 欢歌柳城”为主题的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了解到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为加强2013年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由县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文体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文体局副局长、县文化馆馆长以及各乡镇宣传委员组成的县2013年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具体处理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的日常事务。指定县文化馆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文艺演出。同时,县文化馆将相关工作落实到干部职工个人,县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月月演”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为使2013年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顺利开展,在年初,文化部门就开始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乡镇,对全县2013年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将“月月演”演出任务结合县绩效考核工作,下达指标任务到各乡镇,各乡镇将任务落实到相关文艺队,积极开展参演的节目排练等各项准备工作,如期完成县“月月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演出任务,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准备,确保了演出任务场次的完成。
三、加强协调沟通,相关部门通力配合
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是2013年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为开展好此项活动,县文体局、文化馆在专项经费未到位的情况下,协调音响、舞台布置等单位,在全部欠账(约8.5万元)的情况下做好音响租赁、舞台布置等工作。此外,积极协调县市容执法局、供电局、信息办在演出前做好白阳广场大屏幕的关闭、广场舞的场地清场,安排好音响、灯光及演出时的布台、安保、摄影等工作。由于得到各部门、各负责人积极协助,并各负其职,确保了每一场演出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了阶段任务。
四、强化文艺辅导,把好节目质量关
按照县2013年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方案,根据各乡镇及业余文艺队的需求,结合免费开放工作,每月组织文艺辅导员进入乡镇村屯、社区对文艺队开展文艺辅导,传授舞蹈、彩调、小品、声乐、壮欢等知识及表演基本功、剧本创作。对参加“月月演”活动的节目进行严格审查,要求演出节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反映新农村新风貌,建设和谐社会等,并对已有的节目进行提炼提升,进一步提高了业余文艺队的演出水平和“月月演”的节目质量。同时,鼓励各业余文艺队排演政治思想性强、艺术水平高,具有较强教育、感召力的新节目参加活动,特别是编排一些能充分反映当今时代主题和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彩调、壮欢、文场、山歌等新节目。
五、节目丰富多彩,深受群众喜爱
通过举办乡镇专场演出和优秀文艺队专场演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乡镇业余文艺队到县城白阳广场演出。截止到9月份,文化惠民“月月演”活动已演出17场,有大埔靖西、城南、百灵、蓝天以及冲脉、马山、太平、东泉、六塘、社冲、沙埔等17支优秀业余文艺队参加演出,吸引观众3万多人次。演出的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包含声乐、舞蹈、曲艺、小品、小戏等,且每一场演出均有2个以上以“美丽柳城·清洁乡村”内容为主题的节目。其中,大埔镇的文艺队演出效果大部分较好,特别城南文艺队,演出的节目质量高,既体现了时代脉搏和地方特色,又传承和发展了我县彩调、壮欢、山歌等民间传统文化,普遍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喜爱。其它一些业余文艺队观看了演出后,纷纷要求参加“月月演”活动,都想为柳城文化的发展繁荣献一份力。
六、存在问题
(一)活动经费至今未到位,严重影响活动组织和开展。如演出活动的灯光音响费、文艺队补助费、舞台布置人工费等加起来每场需要5000元,但至今一分钱还未到位。目前,不少文艺队经常向主管部门询问补助费什么时候发,到底有没有,主管部门很难开展工作,对接下来的活动到底还能不能顺利开展也不敢确定。因为开展了活动,没有资金补助怎么办?不开展活动,这项颇得民心的文化惠民工程就不能如期完成。
(二)各乡镇对“月月演”活动重视程度不够,文艺队参与面小。
(三)由于文艺人才匮乏,文艺队的演员平均年龄普遍偏大,演出节目质量不高。
(四)白阳广场内群众活动较多,群众业余跳舞活动音响吵杂,影响了演出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协调。
七、几点建议
(一)文化部门要继续对参加演出的文艺队提前安排调整好,并做好节目审查工作和指导工作。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计生、税务、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灵活确定演出主题,争取相关部门在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二)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时落实活动经费,确保24场演出按时、顺利完成。根据全年演出24场,每场5000元计算,共需资金120000元。由于资金至今尚未到位,目前已拖欠演出费用8.5万元。建议政府尽快解决资金问题。如2014年继续实施“月月演”惠民工程,建议将演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保证资金如期到位。
(三)文化部门要强化“精品”意识,从“月月演”文艺演出活动中发现、打造高质量的、切合时代发展的、有较大影响的精品节目,做好记录、编册工作,并在适当的时候予以推出。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设立文艺工作“创新基金”,鼓励文化工作者和群众爱好者多出一些原创作品。
(四)各乡镇和文艺队要提高认识,重视“月月演”活动,提高文艺演出质量,文化工作者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争取把活动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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