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协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18日,县政协组织教文卫体委员小组的部分委员,由张伟健副主席率队,对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和集中听取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交警大队、大埔镇一小领导通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整治工作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的方式,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中小学校158所,学生总数约35000人,其中寄宿制小学9所,在校寄宿学生2300余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1.08%;初中共有16所,在校寄宿学生7500余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76.59%。全县需要坐车上下学的学生约9800余人,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有近千辆。2013年春学期,我县有证幼儿园27所,无证幼儿园49所,在76所幼儿园中,幼儿园自有或家长自行组织的接送幼儿车辆共48辆。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2012年4月国务院颁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也于同月下发《关于建立校园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及治安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由县教育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和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二)认真调查摸底。有关部门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掌握了在用接送学生车辆的车牌、接送时间、车辆行驶路线、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等基本信息,为开展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安全教育。我县所有中小学均开设了安全教育课,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集队、班会、队会、板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张贴宣传图片、邀请交警到校上交通安全课和发放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不断加强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师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强监督整治。今年以来,教育、交警、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联合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18次整治行动,查处了15辆违章车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教育。此外,县交通运输局还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整治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县交警大队针对寄宿制学生周五回家、周日返校时机动车超员现象较为突出的情况,安排警力到学校附近道路巡查,加强对超员搭载学生车辆的查处力度。通过督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五)试行安全约谈。今年以来,教育局与交警队联合约谈了绝大部分幼儿园和部分县城午托机构负责人,对他们进行了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要求业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全力做好接送孩子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孩子安全,相关业主还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二、存在问题
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县目前还没有一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即真正意义上的校车),学生上学、放学乘坐的交通工具,大多是中巴车、农用车、小型客车(面包车)、正三轮及两轮摩托车,尽管我县加大了各种监管力度,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接送学生车辆无证营运、超载现象十分严重,屡禁不止。从今年一月份至今,我县已经连续开展了十八次针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行动,而且是每个月都进行整治,但整治结果堪忧。车辆无证营运、超载现象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如今年5月10日,沙埔交警中队在太平镇查处太平宝康幼儿园一辆九座小客车,车上竟然搭载30人,包括28名幼儿、1名司机、1名幼儿园管理员,可谓触目惊心,而类似的情况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主要是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以及幼儿园负责人追求利润最大化所致。
(二) 部分校园周边的交通标识标线、减速带等交通设施不够完善。校园门前车辆乱停乱放比较严重,小商小贩违法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乡村道路路况极差,这些状况给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接送学生车辆分散在全县所有乡镇,点多面广,如仅依靠县职能部门的整治,覆盖面窄,力量过于薄弱,力度不够。
三、几点建议
鉴于我县目前的实际情况,还未达到给学校统一配备校车的条件。因此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仍然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继续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开展对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的整治工作,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同时应注意“罚教结合”,加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接送学生车辆,共同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在宣传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中的作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对全县中小学校(特别是公路沿线的学校)周边的交通标识标线、减速带、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大排查,对交通标识等缺乏或者破损的,及时协调住建、交警、城管等职能部门给予添置和完善;依法取缔违法经营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采取“堵疏并举”的方式,按照“布点科学、场地符合要求”的原则,支持有条件的业主完善各种软硬件,申请办学许可证,组织力量取缔无证幼儿园。对新申办的幼儿园要提高办学门槛,将接送幼儿车辆的安全管理作为办学许可的一票否决来执行。
(五)我区《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过渡期内,各地要“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建议尽快实施我县的《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并启动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使用许可证的程序,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加大对7座以下或是农用、货运、拼装车辆,以及拖拉机、三轮车接送学生的打击力度,确保学生往返校途中安全。
(六)加大对农村公路的管养,完善沿途各种交通标识,为学生上下学创造良好的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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