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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研座谈会上,覃泽芬一行听取了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领导关于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情况汇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于2006年12月正式建立和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比柳州市其它县、区早启动了5个月。2007年5月份,县政府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650元提高到了683元。到目前为止,我县已有3712户14268人享受到了农村低保,覆盖面达4%,月保障金32.84万元,月人均补差23万元,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听取汇报后,覃泽芬对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表示满意,她希望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配合,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受益,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
当天,覃泽芬一行还到大埔镇六休村六休屯困难群众杨贵生和邓国龙家中慰问,并送去了慰问金。在了解到邓国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上完初中后就不愿意再去上学时,她当即指示该县有关部门要联系好他上学的事情,并当场表示要资助他上学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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