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中区政协医卫组委员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城中区新农合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先后到柳州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柳东卫生院和河东村村委进行调研和座谈,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08年城区新农合市级统筹运行情况。截止2008年12月31日,城区新农合参合人数为10.72万人,参合率为91.09%,实际筹集资金1540.7万元。有54412人次享受到新农合的医疗补偿,其中,8413人次住院支出总费用2160.7万元,新农合补偿759.12万元;117人次门诊支出总费用9285.86元,新农合补偿3804.05元;患慢性病的674人次参合农民治疗支出费用24.14万元,新农合补偿13.5万元,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585人次参合农民新农合予以大病救助165.8万元;健康体检44623人次,基金支出284.79万元。城区新农合运行以来,参合人员的总受益人数比例为50.76%,资金使用率超过80%,参合农户受益面为30.2%,平均住院费用的补偿比达35.13%,城区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突出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2.2008年城中区新农合实施情况
城中区共1.305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超过95%,其中民政186人,计生2336人。筹集资金130.5万元。2008年1-12月,新农合基金补偿174.99万元,城中区参合农民受益人次达1737人次。其中,为1012人次参合农民补偿住院费用103.01万元;为4人次参合农民补偿门诊费用61.02元;为502人次参合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妇女病普查),基金支出2.5万元。此外,基金还为95人次患慢性病参合农民补偿费用2.74万元,为61人次参合农民住院分娩补偿费用1.22万元,为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62人次参合农民大病救助65.51万元。用于补偿城中区参合农民的新农合基金支出已经超过实际筹集资金。
3.2009年城中区新农合实施情况
2009年城中区有12729人参加新农合,其中民政185人,计生2719人,参合人数低于2008年。人数减少的原因是农村家庭的在校学生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截止2009年3月23日,新农合基金补偿39.29万元,受益人次394人。其中,为268人次参合农民补偿住院费用35.86万元;为1人次参合农民补偿门诊费用73.62元;为57人次参合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妇女病普查),基金支出0.26万元。此外,基金还为47人次患慢性病参合农民补偿费用1.4万元,为20人次参合农民住院分娩补偿费用0.4万元,为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1人次参合农民大病救助1.37万元。
二、取得的成效
4.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农民参合积极性和农民受益程度得到提高
在全市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实行“直补”的工作,简化补偿报销流程,让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直接领取医疗费用补偿,直观感受参加新农合后的好处,极大调动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还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村五保户、低保特困户、享受40%定救的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百岁老人,以及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奖扶对象等由民政、计生等部门代缴参合资金,带动农民参加新农合。民政部门还对一次性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含100元)的农村五保户,按实际支出费用予以补助,其他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因病一次性治疗费用在500元以上(含500元),按医疗费用的30%予以补助,补助资金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为新农合补偿提供有益的补充。
5.规范新农合管理工作,提高透明度。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对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实行“直通车”制度。即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终结时,当天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可直接得到补偿。二是严格双向转诊制度。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实行自由选择制,如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治疗的,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转诊意见。三是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直接办理制。对在外地住院的,治愈出院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县、乡合管办直接办理结算。四是实行全市统一的新农合资金使用补偿管理办法,提高管理透明度,让参合农民做到“安安心心看病,明明白白补偿”。同时,市区和各县的医疗资源全面对新农合开放,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使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我市对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报销费用流程、转诊流程、补偿信息、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在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各村委进行公示,让广大参合患者明明白白就医,新农合补偿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6.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
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建设指导意见进行开发,包括了参合管理、医疗补偿、慢性病管理、特殊项目审批、基金管理、信息分析统计、医疗信息交换等内容,采用大型数据库作为支撑,保证新农合管理工作的需求,并实现了与农村信用社金融系统的对接,确保了新农合基金全封闭、无现金化操作的环境下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参合农民对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规定不理解。
为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合理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我市新农合实行参合农民如病情不紧急时,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经转诊后才能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否则医疗费用不予以补偿。但参合农民对此规定存在不理解的情况。
8.新农合运行技术方案存在不足。
由于参合农民在门诊获得补偿较少,只有选择住院才能获得较多的新农合补偿,导致医疗机构的住院率明显上升,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医疗资源,也不利于参合农民形成良好的医疗习惯。
9.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医疗机构HIS系统对接整合的问题。
在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还有柳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铁路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县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来宾市医疗保险,以及医院自身HIS系统等多套信息化管理系统在运行,运行成本较高,各系统之间相互不兼容,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也造成一定影响。
四、建议
10.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宣传工作的力度。逐步完善新农合宣传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的健康风险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进一步落实“三级公示”制度,重点抓各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各村委的政策宣传和新农合补偿公示工作,减少农民对新农合认识上的误区和偏差,促进新农合的健康、和谐发展。
11.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参合农民的合法利益。继续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将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工作按《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考评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进行严肃查处,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确保参合农民的合法利益。
12.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整合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加快和完善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级合管办和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新农合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以不断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13.经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我市城区新农合家庭账户的基金支出仅占家庭账户基金总量的0.2%左右,是造成基金沉淀的重要原因。在今后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应考虑把以住院补偿为主的新农合保障模式向门诊、住院综合保障模式转变。也可以考虑引入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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