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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农业产业化及龙头企业视察报告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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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龙头企业是推动和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为更好地了解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和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我市农业产业化建设和龙头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言献策,2005年11月上旬至中旬,市政协组织全体常委开展了专题视察活动,并组织部分常委到六县与县、乡(镇)党政领导、各部门领导、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生产情况、农民种养殖大户生产经营情况等。此次调研视察活动历时之长、人数之众、范围之广为本届政协之最,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全部参加了本次活动。
    现将此次视察情况向市委、政府报告。
    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建设因地制宜,工作创新,寻求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审时度势,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加强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了以优势产业、特色农业为主的产业化步伐,大力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建设良好的工作格局和发展势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财政增长的战略目标在逐步实现。特别是今年,市政府把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加快无公害蔬菜生产,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而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着这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属六县党委、政府也从自身区位、条件出发,扬我所长,开拓创新,寻求突破和发展。如柳江县“调整结构,科技兴农,走城郊型特色农业之路”;鹿寨县实施“科技支撑,诚信创业,文明信用,企农结合,能人带动”五大工程;融水县“山内竹茶药,山外果蔗桑”的农村工作思路等,无不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结合县域经济特点,走出一条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二、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兴未艾,龙头企业呈现蓬勃生机,农村经济组织逐步发展,日益活跃,农民得到实惠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业优势产业区域化格局初步形成,各有特色的产业区、产业带已呈雏形并稳步发展。
    粮食、甘蔗、蔬菜、水果、桑蚕五大种植(养)主导产业逐步明晰,结构趋于合理,生产稳步提高:粮食无论是面积还是总产,都稳居老大位置,并不断巩固;甘蔗产业由于龙头企业强化了扶持和服务的带动功能而快速发展,已成为第二大种植产业;随着国家“东桑西移”的战略调整,缫丝业的迅速崛起,桑蚕业大有后来居上之势,成为继蔗糖产业之后的又一个新兴产业;其他产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加,从事这五大产业获取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我市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林业产业化的发展也取得显著成效:柳江造纸和国发林纸两大龙头企业的发展,拉动了各县竹、松、桉树的种植业,激发了山区农民造林的积极性,增加了农民收入,尤其是竹帘(席)加工业的发展并形成产业化,大大提升了原竹的价值,成为农民脱贫增收致富的一个新途径。2004年,仅融安县就有加工企业113家,生产竹席30万床,创产值2000多万元。另外,以柳江县和柳北区为主的花卉及庭院绿化苗木、草皮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也成为林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的一个新亮点。
    农畜牧水产业经济总量取得较大提高,农民增收效果明显:2004年,畜牧水产业总产值达到31.76亿元,比2003年增长23.58%,同时,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有所提高。农民在这方面的人均收入达到447元。养殖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进程的加快,不仅提升了养殖产品的品质,还找到了提高了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同时也给农民带来了经济效益。“牛品改一改,增收几百块”,成为养牛农民的顺口溜。
    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龙头企业在迅速崛起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带动和促进。目前,我市已有重点龙头企业25家,其中国家级1家,自治区级5家,涉及所有主导产业。在方方面面的支持下,其规模和经营能力在不断壮大,尤其是桑蚕业的龙头企业更是异军突起,发展迅猛。重点龙头企业带动了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的增收,特别是甘蔗产业化经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支柱。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越做越大,生产基地已跨市域发展。2004年,种植面积达103万亩,带动蔗农14.6万户,农民户均种蔗收入5987元,2000年以来,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四年实现年增200多元,主要来自于此。我市6家桑蚕加工重点龙头企业,其中3家是自治区级。它们承接产业转移,带动了新产业的发展,形成农民增收新亮点。全市共有11.12万农户种桑养蚕,桑园总面积达25万余亩,桑蚕业带动蚕农平均每年增收200元以上。
    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逐步发展,日益活跃:根据“民办、民营、民得利”原则与宗旨建立起来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对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普及农科知识,提高农民素质,甚至在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建设精神文明方面都有非常大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六县就有各类农村经济组织近200个,发展会员2万多人,幅射农户5万多户,涌现了如“柳江鲁比葡萄生产协会”(全国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柳江百朋莲藕生产协会”(自治区级先进)、“鹿寨寨沙淮山种植协会”、“三江布央茶叶生产协会”、“融安大将金桔协会”等一大批农民经合组织。“千家万户联手闯市场”,“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局面令人振奋鼓舞。
    三、我市农业产业化建设及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建设及龙头企业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从全局来看,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来看,它还是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引起我们的注意和重视。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时候,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和研究这几年来的发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我市农业产业化在“十一五”规划中得到正确定位,合理布局,科学发展,综合平衡,全面进步,取得更好的成绩而未雨绸缪。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质量还是不高,产业发展不平衡。在农业生产结构中,表现为种植业所占比重相对较高,养殖业比重相对较低。我市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仅为35%,部分市属县只有20%,而发达地区比例为60%。在农业产业内部结构中,高效农业比重过低,低效经济作物比重较大。
    2、农业的经济基础薄弱,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脆弱。长期以来,地方财政支农经费有限,投入不足。尤其是柳北三县,龙头企业和优势农产品的开发常常由于资金问题陷入困境。现有水利设施多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维修资金不足及配套不完善,应有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制约了农业特别是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
    3、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由于现有农科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老化以及农科指导、服务体制管理不善和机制不灵活,农民在生产经营上缺乏指导和技术支持,新科技推广普及困难较大,造成农民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户经济收入不稳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明显滞后于龙头企业的发展和产业基地的建设,开拓市场和抗御风险的能力比较低,其生命力和凝聚力受到严峻挑战和威胁,作为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功能体现不出来。县乡农业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运作方式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为龙头企业及优势农业提供的服务有限。
    4、农业龙头企业真正上档次,成规模的很少,能够反哺农业的更少。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市的农业龙头企业仍然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经营总体偏小,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带动的产业化程度较低,产品科技含量和档次低,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也较低,经营机制不灵活,核心竞争力不强,名牌产品少,高端产品少,还是处于产业链的初端。
    5、农村经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滞后,无序化竞争带来发展的隐患。农业产业化及龙头企业的发展激活了农村经济市场,同时,也带来无序竞争的现象,如争土地、争原料等。还有市场中的投机行为、欺行霸市行为、农民在生产经营中履行合约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等都比较淡薄等等,这些都说明对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严重滞后,缺乏有关部门来作统一的管理、教育、引导、协调和制约。
    6、一些部门对龙头企业特别是其中的民营企业,倾斜、扶持,关心不够。目前,龙头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问题。在融资上,意见最大是贷款门槛高。有些金融部门既不是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又看不到企业发展的前景,嫌贫躲贫,对企业贷款提出过高的担保条件。光靠自有资金,企业发展缓慢。在税收问题上,一些企业对在“不增值的收购农林产品中”也征增值税意见较大,认为享受不到优惠政策。有些部门对龙头企业关心、支持不够。例如,在用地问题上,“种”涉及的土地就是“农用生产经营用地”,“养”涉及的土地则是属于“建设用地”。从大农业的观念看,养殖业也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畜牧业必然涉及大量用地。在用地问题上,应该为农业产业化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又如用电问题,有些供电部门不是从保护企业利益出发,想方设法去协调、调研、规划好
用电,而是随意拉闸,不事先通知,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也给外来投资者产生对柳州投资环境的不信任。
    7、农业产业化领导组织办公机构发挥作用不够。由于办公机构人员较少,且领导小组成员不够健全,因此,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建设及龙头企业的发展研究、指导不够,对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协调处理不力,办公机构设在农业局,对于“大农业”来说,它的权威性不足。
    四、对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议
    视察活动结束后,常委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总结和研究,大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以及就如何使柳州市的农业产业化建设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十一五”期间,能再上一个新的、更大的台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党委、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扶持和培育更多、更强的龙头企业摆上重要位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扶持产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各级领导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对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从思想感情上,工作作风上,办法措施上抓到位、抓落实、抓实效,在“十五”打基础、求发展、初见成效的良好基础上,争取“十一五”期间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建设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再跨越一个新的台阶。
    2、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做好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规划。要重新认真审视和科学总结这几年我市这方面的工作发展情况,把握规律性,认真调研,缜密论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把发展规划研究好、制定好、落实好。“十一五”期间,要继续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形成我市农业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管理规范化、质量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新格局。在新的发展时期,要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和科技的支撑加快产业发展的步伐。如以制糖业带动甘蔗种植业;以造纸业带动竹木种植业和加工业;以缫丝企业的兴起带动桑蚕养殖业和生丝加工业;以猪、牛、鸡等畜种改良带动和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以优质粮油、果蔬等无公害农
产品带动农产品加工业;以制药业的崛起带动中草药种植业。
    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扶持、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及措施。尤其是要在财政的投入和金融的支持上认真研究,建立起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市财政应视财力而逐年加大投入,争取“十一五”期间专用资金有一个大的提高。市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和农业预算内资金,要重点用于优势农产品的培育开发加工和优势产区的新项目、新生产基地的建设。要加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在资金、设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同时,金融部门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优势产业优先扶持,重点企业重点扶持,在贷款程序上优先审定、优先发放;对发展中的中小龙头企业适当放宽贷款的担保、抵押条件收购;同时,通过贷款倾斜、调整贷款结构、优化贷款投向,把贷款用到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政府也可采取给予贷款贴息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3、调整、充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由于农业产业化建设和龙头企业的发展涉及方方面面,应从全局和权威的角度出发,把事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政府部门及工商、税务、金融、能源等部门集中起来,加强力量,共同为促进产业发展、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而形成合力。
    4、要集中方方面面的力量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力量。要把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高新技术产业与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紧密结合起来,使之不断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增强其市场开拓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优惠扶持力度,加快其发展步伐,围绕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一批生产、经营、加工、销售、物流、服务型的龙头企业。把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列入市支农专项投资扶持的重点,对那些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发展势头好,诚信度高的龙头企业实行财政扶持优惠政策,如提供贷款贴息、重大技改研发经费补贴、投入生产基地建设,无偿启动农户种(养)补贴等。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适当减免它们在流通、交易等中间环节的收费等。各县区也要把那些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好、形成规模化生产
的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进一步拓宽加工领域,通过新建项目,挖潜改造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促进产品升级增值,尤其是在特色产业的深加工上有所突破。
    在资金、土地、能源、税收等方面向龙头企业倾斜。市级财政要建立专项扶持发展基金,专门用于帮助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各级政府也要引导和鼓励个人、集体和各种经济主体投资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有实力的农业企业来本地投资办厂,开发优势农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金融部门应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优势农产品的收购、营销、加工,帮助优势产区的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生产。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地予以优先供地和优惠用地,种与养的用地应一视同仁。同等情况下,优先保证龙头企业的水电供应。在税收上优惠龙头企业,将农业产品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扣除率提高到13%,以减轻企业负担。劳动人事部门也要为龙头企业积极引进人才,尤其是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应用型人才。
    5、要大力巩固和发展农村各类农民经济组织。农民经济组织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或生产基地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普及和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要重视对它们的培育和扶持,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巩固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方法和有效途径。市级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有一定规模,已经形成品牌,辐射能力强、带动面广,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农民专业经济组织,扶持它们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品种推广等活动,为广大会员和农户服务,让更多的农民受惠,推动产业化的发展。要充分发挥我市职教优势和科普教育网络的宣传教育作用,农业、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大力培养农民经济组织急需的农科人员和骨干,推动知识更新。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民经济组织的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为其解决技术难题和对新品种种(养)知识的掌握。
    要鼓励农技推广、供销合作、技术研发等部门和龙头企业以及农村经济能人牵头领办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开拓“公司+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户(基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路子。鼓励龙头企业重视和扶持经济组织以及农户的生产基地建设,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让更多的农民受惠。
    有关部门要多组织农民经济组织和经营大户参加各类推介会、展销会、博览会等产品交易活动,为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流通牵线搭桥。
    建议像给下岗职工二次创业小额贷款那样,对一些有条件从事优势产业和特色农(畜牧)产品种养的农户,也实行视其规模而给予定额无息贷款的扶助。
    6、依法治农,进一步规范农村经济市场的管理和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原料市场、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经营土地配置、各方利益纠纷等,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协调;要建立起行业损害调查、合同双方履约监督、诚信守法生产与经营监督等约束机制;打击市场投机行为、欺行霸市行为、不守信守法行为等,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及广大农民的合法权利。鼓励和扶持低耗高能的产业(产品)的发展和开发,遏止浪费资源、滥用资源的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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