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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鹿寨古村镇的可利用性保护的建议

  • 2018-11-19    致公党柳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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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以来随着大量新农村建设项目和反哺资金投入乡村地区,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投入乡建领域大量人力、资本投入到复兴古村镇的尝试中。鹿寨县地处柳州桂林之间,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众多,其中古村镇资源颇为突出,古村镇属于不可再生的历史遗迹,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也是宝贵的旅游资源,中渡、寨沙及周边古村镇已成为鹿寨县的旅游名片之一。如何做好对古村镇的保护与开发,对乡村文化传承、新农村建设推进、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故宫、苏州园林等古建筑不同,古村镇与其原住民共生,只讲保护不进行适度开发的古镇是无法保留下来的,如何均衡“保护”与“开发”,是目前该领域要注重的。总体来说,鹿寨县古村镇保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缺乏,原住民保护意识不足,致使古城镇(村)的历史遗留残存很少且质量普遍不高;二是急功近利开发过度,存在“修古如新”的误区,部分古村镇斥资修复后呈“千镇一面”的“新农村建设成果”样板;规划意识不强,管理不善。受各方利益影响,缺乏合理规划,极易造成重复建设等问题。

只有将乡村文化传承与开发创新融入新农村建设,与维护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相结合,坚持古村镇的可利用行保护,才能真正实现对古村镇的“保护”与“活化”。现就促进鹿寨古村镇的可利用性保护,提出建议如下:

一、政府牵头,做好做细规划,合理调配区域资源。合理区分哪些古村镇应该侧重开发,哪些侧重保护哪些可以作为旅游项目推进将项目做精做强,减少重复建设,避免同质化。合理定位规划后再以项目形式招商引资,实现古村镇经济利益,社会效益和文保价值最大化。

二、精准定位,尊重当地特色,保持个性。以寨沙为例,寨沙本身具有浓郁的客家文化特色,拥有“榴江当铺”、邓氏祖祠、廖家大院等一系列古香浓郁的客家建筑就可以主打客家文化招牌保持古村镇特色

    三古村镇建筑开发保护上,要注意保留特色,细分出“整体保存、局部保存、风貌政治、改造利用、近期保留、拆除新建、拆除”等多种类型,针对古村镇缺乏增量的问题,所以翻建、重建仿古建筑是必须体现特色,如有条件,尽量采用当地民间老砖老瓦等材料进行复建。

    古村镇与原住民共生,开发保护上坚持“以人为本”,让“人”的价值在改造中得到体现,既重视文化又重视规划。尤其是古镇开发要注重核心景区和住宿集中区和谐共生将建筑古朴、文化传承与民和谐共存

古村镇开发保护循序开发,不要涸泽而渔。第一要义是保护,先保护好了才能“因保而兴”,不要为了GDP大拆大建踩红线还子孙一片文化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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