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柳州市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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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柳州市高层建筑数量激增,高层建筑供水采取二次供水方式,目前我市高层建筑特别是年代较早的楼房二次供水卫生状不容乐观:一是蓄水池大多是未进行防腐防锈处理的水泥箱或铁箱,建筑材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灰尘、蚊虫、沉淀物进入,造成供水被二次污染。二是蓄水池仅靠物管公司来管理,按清洗维护标准周期不定,无专管部门监督,尤其是没有物业的老楼房,蓄水池基本上无人管理。三是二次供水设施”一直是城市供水、用水、物业管理三方利益关系的矛盾集结点,产权归属和日常维护责任责任主体不明,监管不力,给正常供水秩序带来了很大影响。为此,我市委会特建议:
一、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群众饮水安全的宣传,公开楼房水池(箱)具体位置、卫生标准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二、住建部门严格审验楼房水箱的安装位置、水箱周边环境、材质、防腐防锈等,确保蓄水池设计安装符合规范。
三、出台相关文件,实行专项专管,明确职责,让规范“二次供水”有章可循:一是蓄水池的日常维护应明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没有物管公司的小区可落实给物业管理委员会代管;二是卫生防疫部门应负责对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抽查、监督管理、对物业人员进行人员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