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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基层村镇日常清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201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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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乡村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柳州市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美丽柳州,清洁乡村”活动,力争让向“天蓝、树绿、水清、地净”的目标更进一步,经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社区、村镇开展宣传,推进工作,在道路交通、排污排水、垃圾收集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活动中,尤其是在基层乡镇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日常清洁管理工作相对落后,造成了环境污染。村民普遍缺乏环保意识,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垃圾没有一个专门制定的场地进行处理村庄周围以及水沟池塘甚至是江河周边有偷倒垃圾现象,污染水源;村镇垃圾处理专管员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排污、农药施放造成污染严重。乡镇企业以及养殖业排污治理力度不足,污染水源和土地;农户发展养殖业,过量施放农药,造成土地大面积污染,难以治理。三是资金投入不足,保洁员人数不足,难以支持其长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缺乏资金与技术支持

若要继续推进美丽柳州,清洁乡村活动,必须采取相应对策来解决以上问题。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农村环保意识薄弱的现状强化对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宣传,可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模式提高宣传力度与效果,如派发宣传单页、公告栏宣传、宣传广告等媒介、结合“柳州十大美丽乡村”评选工作,开展环保宣传阐明本次活动的意义与目的,提升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二是要保障资金投入,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应当大力兴建垃圾回收与处理设施,如垃圾箱或垃圾房等,购置专门的垃圾运输车辆,修建公厕、化粪池、排污管道等;三是要建立垃圾专管员制度,并聘请专业的保洁队伍定期展开清洁,并且按照分区分片的方式,将保洁员不便进行清理的街区分派给居民家庭,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履责的共识;

四是针对农村水源、土地污染严重的问题六乱以及水源污染视作是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制定相应的清洁管理制度,专人监督管理,实行“谁污染谁负责”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杜绝六乱现象的发生。

五是建立健全活动监察与考核体制。各个村应当以活动之初所制定的责任状与工作方案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系列的监察考核规章条例,对于村中的全体领导干部,尤其是环卫部门的人员,对其权利范围以及义务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对于工作采用每月督察,季度性一考核的机制,考核结果还要与其个人的绩效相挂钩。五注重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与推广在农村地区发展可循环性的环保生态模式,即循环产业,如立体种养模式,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垃圾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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