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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柳州试行给电动自行车上强制险
农工党柳州市委
据不完全统计,柳州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47万辆,成为市民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与驾驶汽车、摩托车相比,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经过严格考试,导致不少车主交通意识淡漠、技术生疏。常有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带人载货、闯红灯、抢道横行等现象也频频发生。另外,由于不少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是老人及小孩,体力及反应速度均不足,导致交通安全隐患增大。
如何参照机动车交强险为电动自行车探索施行类似险种,减少交通事故损失,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管理能力,成为日益紧迫的现实。
《柳州市电动车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为电动自行车实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柳州市可以考虑在全国试验推行这一险种,为综合管理电动自行车探索一条新路。
建议:
一、由有关部门联合保险公司,制定相关保险条例及细则。在不违背相关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比如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整车性能是否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员年龄限制等等。
二、交通管理部门应继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方面可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减少保险公司赔付率,有利于险种的推广;另一方面,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使得保险赔付有据可查。
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是低收入甚至是无收入群体,保险费的支付应当考虑这一因素。另外,公众对一种新的险种一定知之甚少,必要的宣传是必不可少的。
四、可先从入户登记源头试行,然后逐步推广。采取由自愿的商业险向强制险逐步过渡的形式,让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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