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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餐饮公共场所设立“酒后不开车”标志的建议

  • 2010-09-27  农工党柳州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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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餐饮公共场所设立“酒后不开车”标志的建议

内容

在政府为期大半年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行动中,我市乃至全国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事故大幅下降。但是治理酒后驾驶单凭公安交警部门的严查严控是远远不够的,现行法律也不足以遏制“酒驾”。法律制裁手段的缺失导致醉酒驾驶行为得不到根本根治。只有将“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在社会上形成浓厚的“拒酒”氛围,才能真正治理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既要依靠健全的法律法规,更要依靠道德的自律。宣传教育就显得更为重要。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关于拒绝“酒驾”的宣传教育从没有停止,但形式单一,还远远不够。对于治理“酒驾”的宣传教育工作,也应长期坚持并实现常态化。

办法

1.从源头抓起,目前交通学校关于驾驶员考试理论知识的教育未将酒后驾车列为重点内容,只有从机动车驾驶员开始学习驾驶时,就加强拒绝“酒驾”等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高的道德水准,才能从根源上防范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

2.公安部门和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走进学校、饭店、社区、家庭,充分利用宣传栏、新闻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对全民进行安全知识、交通规则教育。

3.在饭店、酒吧等公共餐饮场所设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开车是违法行为”等标志,时刻提醒人们对安全的重视及对法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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