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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提案:关于改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建议

  •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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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里有一个章节专门提到,要加快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16年柳州市政府下发了《柳州市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经过两年时间的治理,农村在垃圾治理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垃圾治理管理制度体系、营造垃圾治理宣传教育氛围等方面有较大改善,但农村垃圾治理仍存在现实问题。

1.村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基层缺乏垃圾治理自觉

虽然开展了多形式的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活动, 但村民普遍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及知识。村民往垃圾桶投放生活垃圾基本未进行分类处理,各分类垃圾桶形同虚设。绝大多数村民不知道“垃圾为什么要分类回收”、“垃圾该如何分类”。 面对上级集中整治和环境综合检查时,突击抓落实,村容村貌会有较大好转,而检查一过,脏乱差就会反弹。村民缺乏生活垃圾治理的自觉性。

2.农村垃圾治理模式不明,现有农村垃圾收运不畅

现实中,农村生活垃圾与城市垃圾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一方面农村垃圾产生源高度分散,产生密度低,就柳州来说,很多农村地处山村,不便于集中收运处理,垃圾转运成本较高; 另外农村居民环保意识较弱,集中收运处理困难。

3. 农村垃圾治理资金来源单一,村民参与度不高

由于农村特殊的居住环境, 特别是自然村村民居住比较分散,因此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所需资金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主要来源是财政专项拨款,社会资金和自筹资金缺乏。村民未能有效参与到再生资源产业中来。

对此,为健全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议如下:

1. 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村民主体意识。基层政府不仅要通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工作来营造宣传舆论氛围,更要注重宣传教育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首先,加强媒体的宣传。 通过电视台、电台及网络媒体平台,形象化的环保手册等反复宣传当前国家的环保政策和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重视学校的教育。通过开设环保课程等,加强对青少年环境卫生意识和文明公德的培养,同时组织各类贴近生活的环保志愿活动, 让每一位中小学生自觉树立起的垃圾处理的“主人翁”意识,在实际行动中相互监督、相互影响,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树立正确的垃圾治理理念。

2. 选择适合村民掌握垃圾分类的方式进行分类。可改传统的“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方式为“会烂垃圾”和“不会烂垃圾”进行分类,便于村民分类投放。

3. 将乡村清洁治理纳入扶贫考核体系,把改善生活环境作为改善贫困的指标之一。制定统一的城乡垃圾管理、考评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卫生评比和奖惩机制。

4.从源头上探索减少垃圾产出的机制,因地制宜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模式。在分散村推广“分类减量、垃圾不出户”的处理模式,在城镇郊区推广 “分类减量、限量清运”的处理模式。

5. 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组织参与到再生资源产业中来。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引导扶持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大力推广可降解垃圾的堆肥、快速制肥等设施技术,补贴相关企业收集、运输和销售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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