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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逐年增加,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相当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还存在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不够规范、使用不够合理、招聘不够透明等问题。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利于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及降低用工风险,有利于调动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为此建议: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为小组成员,其中机构编制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总量控制、控制数内审批、实名制管理、组织监督检查;人社部门负责编外用工的岗位分类、招聘使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的政策指导监督;财政部门负责编排经费、工资系统建设;审计部门负责经费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追究违规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合力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清理。一是出台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用工条件、用工程序、工资待遇、考核管理、责任追究等进行具体规定;二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时修订《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三是建立管理台账,切实做到摸清底数,利用机构编制管理系统,参照编内干部实名制管理办法,实现对编外人员的实名、实时管理,落实责任。
三、规范岗位设置和招聘录用程序。针对不同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完善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如细化社会公共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医卫系统、教育系统(具体细分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等岗位设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使用编外聘用人员;与编外聘用人员按平等协商一致原则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合同期限和薪酬待遇。
四、提高和保障工资福利待遇。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编外聘用人员工资,依法为编外聘用人员办理、缴纳“五险一金”;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应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情况、国家工资政策变动等情况,适时提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计划,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五、强化聘后管理。用人单位应注重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纪律观念教育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制定优绩优酬、动态考核管理为主的绩效考评办法,做好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续聘、解聘及岗位变动的依据。
(此建议为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民盟集体提案,由机关陈婷玉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