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柳州紧紧围绕“三个同步”发展理念,不断加大超大城市、广西柳州汽车城、宜居宜业城、生态文明城和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建设力度,为构建“五美五好”柳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突出的资源环境和城市管理问题也开始日益显现。如汽车尾气和噪音污染严重、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问题,已严重困扰着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
为促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城市空气污染和倡导绿色出行,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的相关要求,建议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让柳州的交通更加畅通、出行更加安全、空气更加清新、生活更加美好。
一、坚持科学规划
慢行交通相对于快速和高速交通而言,通常情况下是指出行速度不大于每小时15公里的交通方式,主要为步行和自行车通行两种方式。建议规划部门按照“100万以上人口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必须达到65%以上”的要求,加快组织编制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确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发展目标、原则、功能定位和设施布局,并加强与有关规划的协调,做到城市慢行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良好衔接。
二、加强设施建设
(一)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基础设施,优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依据三部委《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城市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必须设置步行道。对于不按规划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
(二)结合步行和自行车的基本路权保障,在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机动车和自行车交通量较大的支路,合理设置机非护栏、阻车桩、隔离墩等防护设施,防止机动车穿行自行车道或进入人行道,保障行人安全;禁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切实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有效宽度。
(三)结合旧城改造以及城市交通“毛细血管”疏通项目,尽快打通市区内的断头路,加密路网,逐步完善步行和自行车微循环系统;结合城市水体、山体、绿地,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休闲道路;重点规划建设沿江慢行交通路网,在“百里柳江”河道两侧亲水空间设置步行和自行车专用道,方便居民休闲、健身、出行,加快打造“自行车休闲运动之都”。
(四)结合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加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具有良好的通行条件。
三、加快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柳州市政府2013年已在市区主城区首批建设了47个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点,目前二期项目也已实施完毕。该项民心工程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拥护与支持。建议下步结合公交场站、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展馆等公共设施人流集散程度较高的交通节点,以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片区,尽快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布局,启动第三期项目建设,与公共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共同构建便捷出行的城市绿色交通网络,为广大市民的出行、休闲提供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保证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的落实;二是保证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项目的前期经费投入;三是将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及其附属设施一并纳入城市道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相应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四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