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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家政保姆成为越来越多年轻家庭的需要,而庞大的家政保姆需求和不规范的保姆市场,形成了保姆与雇主的雇佣关系之间许多矛盾纠纷。2004年,在福州曾经发生过雇主长期虐打保姆,并在一次虐打中失手将保姆殴打致死的案件。而在雇主一方,也发生过多起保姆偷盗雇主财物、或拐骗看管的小孩、或利用长期在雇主家工作取得雇主的信任后,向雇主借比较大额的借款突然失踪,等等案件。
目前,我市的保姆市场多以家政公司或中介机构中介经营方式为主,中介只是对雇主和保姆双方的身份进行审核,家政公司或中介机构、保姆及雇主家庭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相关的约定,三者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很难找到法律依据予以处理。而许多家政公司为降低运营成本,不愿意对所招保姆进行岗前培训,而是直接将其推到客户面前,保姆的服务质量完全取决于保姆自身的生活习惯和自身素质,没有整套系统的工作规范和流程,许多保姆受传统观念影响或者嫌薪酬低等因素,导致家政服务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为此建议:
出台相关的家庭服务业管理细则,规范我市家政保姆市场。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建议我市根据该《指导意见》,制订、出台相关的家庭服务业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家政保姆市场,保障雇佣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