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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逐步推行学校体育场所和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建议

  • 2013-10-23    零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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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逐年提高,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体育锻炼、增强体质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很多单位和社区都提出了“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4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锻炼目标与口号,但现实的情况是: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活动场地相对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我市各中小学、职校的优质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在假期被大量闲置;另一方面,众多学校周边的居民、学生找不到足够的场地进行健身,想进入学校使用校内体育场所及设施进行体育锻炼都被学校禁止,特别是人口密集区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人均活动面积不足一平米,就近进行体育健身根本没有场地。但是,如果将学校的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又存在管理与责任的问题,特别是在体育锻炼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事故,让学校“望而却步”。

为了贯彻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号召,满足社区居民节假日体育健身的需求,让学生节假日也能享受体育运动的快乐,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逐步推行学校体育场所和设施向社会开放(全部开放或部分开放)的工作,切实缓解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活动场所相对不足的矛盾。

二、由体育局牵头,联合学校、社区、居民代表共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对开放的学校体育场所及设施进行规范管理。

三、政府对开放体育场所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作为体育设施的损耗及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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