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的大城市,我们曾经以多种方式提高我们城市的美誉度,树立文明城市的形象。例如,我们用各种方法,纠正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使大多数人养成了文明乘车、文明过马路的良好习惯;在办公、服务和公共场所推行普通话、提倡文明用语,增强了全体市民的文明意识;我们的街道越来越漂亮,住房越来越好,所有的硬件环境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城市变得越来越美丽。然而,走在柳州的大街小巷上,仍然有一些不太文明的现象,与文明城市称号极不协调。其中随手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的不文明现象虽然经过纠正,但仍然还很严重,尤其是随地吐痰现象,不仅对旁边的人是一种极不尊重的不文明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文明城市形象,更重要的是可能造成疾病的传播,危害他人健康。一些小商铺的店员不但随手往门外扔垃圾,还有将污水往门口倾倒的习惯。有这些行为的人往往习以为常,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2010年以来,市委提出为建设“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强调我们“必须大力改善软硬环境,努力提高柳州的国际知名度、美誉度,在世界范围内树立起城市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柳州投资创业。”因此,进一步纠正市民的不良行为,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帮助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应该是我们当前改善软环境、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建议,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以下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文明城市建设:
一、组建专职队伍,开展文明劝导和督查工作。在中心城区组建500-1000名的“妈妈”文明劝导员队伍,在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对市民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共同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并联动建立起劝导员、执法人员、保洁人员、交通协管员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量,让市民体验文明、感受文明、增进文明。同时组建一支市民督查员队伍,对街道、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的不文明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监督问题解决。
二、加强临街商家经营秩序的管理和规范。在中心城区全面推进“门前五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里面、包文明)责任制,相继开展“百佳街道”、“千佳商铺”评选活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中心城区主要商业大街、主干道、广场、长途汽车站周边街道等点位精细划分,以数字城管网格单位为基础,落实保洁工作责任主体和巡查责任人,并将城市管理责任和临街商家文明情况挂钩,形成共建共管局面。同时,加大对临街商家店铺出摊占道管理和处罚力度,规范商家店铺经营秩序。
三、借助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一是在市级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柳州电视台各频道新闻栏目加强对文明创建和城乡环境治理的报道力度,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开辟《加强文明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栏加强集中报道;二是在主要入城路段、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主要广场、体育场馆、高速公路及收费站等地段设置公益宣传广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村社、进景区)宣传活动。组织媒体对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广场、长途汽车站等场所市民乱扔杂物行为进行集中曝光。
四、加强对市民不文明卫生行为的管理。颁布《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社会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知晓法规的内容;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规培训,对违反《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切实改变部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习惯。在全市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送法规进社区、入校园、到乡村,不断扩大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同时以治理“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扔烟头”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组织机关干部和志愿者对车辆、行人的“三乱”陋习进行文明劝导;加大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市民随地乱吐痰、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处100元以下罚款,对车辆乱扔杂物行为最高处罚可达500元。建立机动车“三乱”行为抄告制,将查处的出租和公交“三乱”车辆抄告市交委和市公交集团给予离岗培训教育,对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机动车“三乱”现象,抄告所属单位进行教育,从而建立起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治理“三乱”工作机制。(此建议系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
上一篇: 关于规划构建柳州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的建议 || 下一篇:关于成立“柳州土地银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