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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幼儿园 净化学前教育领地的议案

  • 2010-04-07  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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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现有在册幼儿园320所,公办幼儿园只有14所,仅占总量的5%,民办幼儿园306所,占总量的95%“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幼儿园共同发展”是目前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格局,民办幼儿园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学前儿童入园难的状况。

由于柳州市政府针对学前教育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对于幼儿园的规划、布局不合理;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收费偏高,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难以承受【据调查,柳州市2002年至2005年人口出生总数为17.41万,而2008年我市在合法幼儿园的幼儿只有7.95万(城区30330人,县镇31045人,农村18087人),约有9.46万学前儿童不能进入公办或正规民办幼儿园当中】。导致很多未经合法注册的家庭作坊式幼儿园纷纷出现。这些幼儿园师资不合格,管理不完善,卫生条件不达标,安全方面存在不少隐患……

古语云“三岁定终生” ,学前教育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至关重大,一个城市的学前教育状况,更是关乎该城市人民综合素质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状况。非法幼儿园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学前教育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应该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

如何净化柳州市学前教育领地,我们建议:

一、      抓源头

1、完善柳州市学前教育的法律和法规,建立学前教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2、凡欲将场地出租于开办幼儿园的租赁者,应到所辖城区教育部门登记。幼儿园一旦被裁定为非法,应重罚场地租赁者,并且,此场地不能再租给任何开办幼儿园者。

二、      抓整改

从教育、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安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综合监察组,对全市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

1、对于经整改能够达到办园基本条件的无证幼儿园,主管部门应该主动扶持、协助经营者办证;

2、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基本要求和拒绝办证的幼儿园,坚决取缔,并且予以重罚;

3出台最低标准办园条件,对于在“城中村”、 城乡结合部等“特区”办幼儿园的,政府应予以扶持,除严格控制和监管一些诸如消防安全、教育资源和环境卫生等的硬性指标外,其它办园条件可适当放宽,允许开办一些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以满足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幼儿园的需求。

三、抓善后

1责令被取缔的非法幼儿园退还学费,并将生源分流去其他合法的幼儿园;

2、将非法幼儿园名单通过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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