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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准老人”?由于某些企业因为关,停,并,转,一些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对外仍为单位的在册人员,他们赋闲在家,一直要等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正式退休.这一些职工即称为”准老人”.
这些”准老人”在此期间,企业调资他们不沾边,社保增加养老金他们也不着岸,可谓”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成为”边缘群体”,经济待遇数年不变,生活比较困难.
为了能让这一特殊群体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我建议政府和有关企业要多多关心这些”准老人”.单位仍然存在的,每年应拿出一部分资金,适当增加他们的生活补贴,单位已经破产了的,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逐年提高这部分”准老人”的经济收入,防止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同时,还要尽可能地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具体的实际困难,多组织这些”准老人”参加活动,使他们不与社会脱节,保持良好的心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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