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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柳州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当数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为城镇用地,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得到了市政府的妥善安置和一定程度的补偿。但是,失地农民的就业与权益保障还是未得到有效维护。为此,我们建议:
1.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严格坚持土地征用统一补偿原则,不断提高补偿水平,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2.采用增加补偿内容,改变补偿方式,规范、调整补偿分配比例,积极引导农民正确使用补偿金。
3.积极安排财政预算,加大土地征用补偿资金投入,不断拓展就业空间,科学疏通就业渠道,扎实做好城乡统一就业的管理工作,提高城乡就业综合服务水平,真正给予失地农民就业援助,使其失地不失业。
4.政府和部门要强化对失地农民就业后的利益保护,保证其劳有所获,工资不被拖欠,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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