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建议
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指出,要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近年来,广西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高位推动、接续努力,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步伐,数字经济蓄势崛起。根据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公布数据,截至2020年,广西数字经济总量达7267亿元,增长10.22%,占全区经济32.8%;涉及数字经济的企业主体总数在西部地区排名第四,已超过1.1万家。近5年来,广西年均新增数字经济企业约1500家,形成智能制造、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数字产业孵化、核心研发等系列数字产业链。作为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核心支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批复在南宁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将加快数字广西建设发展。
但与此同时,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数字经济核心发展产业基础薄弱。高附加值环节“卡脖子”问题凸显,仍未根本改变核心技术受制的局面,在生产效率、创新能力、高端供给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数字经济类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且分布较散。广西数字产业的核心领域,如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处于散、小、弱的状态,此外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仍处于培育阶段,集群化效应尚未形成;三是企业数字化应用的深度不够。数字化应用主要集中在销售环节,在生产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较低;四是数字经济发展所需人才等要素支撑不足。广西整体科研院校较少,缺少高技术人才培养腹地,影响科技氛围的形成;引才政策吸引力不够,“人才难引、引进难留”现象仍然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影响相互叠加的背景下,加速数字化转型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此建议:
(一)夯实数字基础设施。一是积极推进5G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架设5G通信基站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支持运营商进入村(社区),向市民普及通讯常识,简化规划报建、用电报装等手续,降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二是加快IPV6升级改造工作,推进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应用。加大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力度,适度增加财政投入,满足数据采集、汇聚、交换与共享的硬件条件需求。三是适时介入6G发展,争取在6G建设中抢占有利位置。
(二)推进数据共享开放。提升数据采集能力,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搭建基础数据库、行业专题库和数据中台,在此过程中,需要重视基础数据的质量,避免积累的海量数据垃圾化。由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建设自治区级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有序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的逐步开放。在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上,推动各部门、各区域之间的数据共享开放。
(三)推进产业载体建设和先导产业发展。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及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工业应用基地建设,明确大数据产业核心发展载体的聚焦方向,推动实现差异化、协同化发展;加快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助力自治区打造大数据创新发展高地。
(四)引进培育数字产业化市场主体。打造自治区大数据产业招商团队、建立大数据产业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引进培育一批大数据梯次企业。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整合专业云、行业云,建设生产性和生活性公共服务数字平台,健全数字经济服务平台。在此过程中,对于引入和发展数字化平台企业时,要注重监督、引导企业处理好隐私保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防止平台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发生滥用数据、侵犯消费者隐私,垄断性定价等扭曲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行为。
(五)做好数据安全保障。网络安全是数字化的基础,面向数据安全需求,建立健全自治区大数据管理标准,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产品研发,搭建大数据安全监测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六)探索数据确权和交易规则。建立健全数字工业化、服务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建立平台企业和工业企业合作中股权分配机制,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研究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抢占大数据交易市场发展先机。
(七)“外引内培”破解引智难题。一是注重与国内高校合作。支持和鼓励企业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推动基础研究市场化。依托校企资源建立大数据研究机构、搭建大数据技术服务载体及平台等举措,构筑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创新能力。二是实施自治区企业家数字素养提升工程。加强培训,提升企业家将数字化转型与全球战略视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引领数字化转型的企业家。三是支持本地高校重视数字经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本地高校柔性聘请企业数字经济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作为特聘教授,开设数字经济与应用相关专业课程。四是鼓励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协同组建数字经济教学科研团队及数字化产业学院、数字化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以企业和产业需求为指引,开展校企联合研究和人才联合培养,为企业培育大批实用型“数字工匠”,培育一批融通产业和数字经济的“数字名家”。
(八)制定引导类政策。一是加大对关键技术的扶持力度。对于关键技术,尤其是“卡脖子”技术的资金扶持力度要加大,列入重大专项的项目应更多关注方向的准确性、企业本身已经具备的研究基础及技术难点问题的突破,弱化财务指标或企业财务状况,真正意义上鼓励创新和开发。二是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风险,建立数字化转型保险基金,构建企业“试错容错”机制,减低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的风险,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如,针对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大批企业员工下岗失业等问题,引导企业建立员工安置和补偿机制,降低因失业带来的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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