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近年来,柳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得到重视。河东新区等主要街道扩建、新建,大型公共场所建设等,基本考虑了无障碍设施建设,铺设了符合国际标准的盲人专用通道,成为城市道路的新景观,使人从中感受到人间的真情。但是,经过观察,与新的形势、新的要求相比,对照国家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情况是:一是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整体水平不够高;二是商业场所无障碍建设滞后;三是小区和大多数公共场所基本上没有无障碍设施。
以柳州市城中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例。龙城路是市民到五星步行街、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柳候公园的主要通道。但是龙城路地下街建成后,除了妇幼地下街有一处无障碍升降设施的设计(此升降设施应该只是存在几乎未见开动),自动扶梯配置不够,只有单侧运行,整条龙城路没有供残疾人或老年人轮椅和婴儿推车通过的通道,龙城路成了让婴儿、老人、残疾人望而止步的“障碍通道”。
建设无障碍设施,是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社会成员提供方便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城市建设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不仅仅是残疾人,老弱妇孺均是无障碍建设的获益者。无障碍设施,是城市的绿色通道,城市的无障碍设施是否完善,是体现城市的人文关怀的重要因素,是考量一座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柳州在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的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更应该在市政建设的细节中凸显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应该加大无障碍绿色通道设施的建设。
建议:
1、提高认识:搞好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
2、制度保证:在道路、楼堂管所等公共设施规划初期应该按照立法,明确要求设计切实有用的无障碍设施,从法治的角度,提高社会认识,切实实现无障碍设施的最大可能配置。
3、逐步改造:可以通过坡道增加,开通道路路口,增设行人红绿灯设置等简单可行办法,实现无障碍设施功能的加强。
4、加大监管:对占道经营等无序行为进行监管,疏导违规占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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