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的建议

  •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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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15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有1.68亿人,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新型劳动大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面临着讨薪难、子女读书难、住房难等突出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逐步放宽子女入学条件、实行属地就近入学、提供保障性住房平台等建议,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农民工用自己特殊的方式奋斗在城市的边缘用自己付出的汗水和努力追求着自己的希望和梦想,并且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却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待遇,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这既是重要的现实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讨薪难。我国外出农民工人数达到了1.68亿,全国各地出现农民工讨薪难的事件,每年接近岁末,农民工讨薪的新闻都会屡屡见诸报端“微博讨薪、“裸体讨薪”、“跳楼讨薪”……诸如此类的新闻层出不穷。

(二)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农民工子女入学需要提交居住证、务工证明、住所证明、户口簿。接收农民工子女读书的学校主要是城乡结合部的学校。由于农民工的子女人数随迁不断增多,公办学校容纳量严重不足,仍有部分农民工的子女就读民办学校,有的延迟上学,有的回老家就学,成为留守儿童。

(三)农民工住房难。农民工有的居住在城中村棚户区,有的由企业统一安置于单位内部(宿舍、闲置房)或施工现场,有的散居在廉价的旅社。虽然我国已经将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保障范围,但是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难以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农民工能够分配到的就屈指可数,能购买到经济适用房的就更少。

二、建议和对策

(一)加大监管和维权力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管理。用人单位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建立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总工会的维权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追讨工资的“绿色通道”,随时受理农民工投诉。对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案件,劳动争议仲裁院同样可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裁决,及时办结。

3.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维护社会稳定。春节前是农民工欠薪高发期,应由市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委、工商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加工制造等行业,从源头上进行把关,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加大新校建设力度,实行属地就近入学

1.积极推动中小学校新建工程。建议整合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有效发挥民办学校的作用;同时,市政府及时启动一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新建工程,并督促财政局、发改委、编制办等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2.逐步放宽入学条件,实行属地就近入学。在城市农民工中,有一部分因无法提供务工证明或居住证,无法进入公办学校学习。建议随着新校区的建设,逐步放宽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条件,让农民工的适龄子女能与城里的孩子一样接受同等的教育,健康快乐成长,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压力。同时,实行属地就近入学,为农民工的子女上学提供方便。

(三)加大住房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农民工市民化

1.集中兴建区域性廉租房。在工业园区、开发区集中建区域性廉租房,由用人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集体宿舍,或租赁给农民工。

2.发放货币补贴。向所有农民工提供廉租房或单位宿舍,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租房仍是解决农民工住房的主要方式,发放货币补贴,减轻租房消费的压力。

3.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根据2015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出台具体措施,帮助农村居民在城市定居,并购买房屋,加快农民工市民化。            (九三学社柳州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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